西安东八里村安置小区的一些租户们这两天懵了:房租交了,租赁公司却跑路了,房东说自己也是受害者,催着腾房。9月14日,维权群里的租户已有近200人。
租户:房租刚交到12月底,现在被迫搬家
2022年7月1日起,李女士在东八里村安置小区7号楼租了一个单间,一个月800元。今年7月1日起,李女士续租,继续押一付三,房租最近刚交到了12月底,但她没想到的是,房东突然通知她腾房。
9月14日,华商报记者来到李女士所租的房子,这是一个七八平方米的单间,李女士拿出自己的“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为陕西成昊润实业有限公司,约定租期为一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租金每月800元,管理费一年550元,一年房租分四次付清,李女士需承担水费、电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网费等。
“后来租赁公司变了,叫陕西成攀住房租赁公司。租住了一年后,今年我续租了,新的合同还没取回来。”李女士说,“9月13日房东突然通知让我搬走,说这家公司已经欠了好几个月房租,失联了。我都懵了,一时半会儿往哪搬啊?而且我交的房租怎么办?退不回来。我联系了这家公司给我办理租房合同的业务员,业务员说已经不在公司干了。”
华商报记者来到李先生所租的房子,也是在7号楼,从同一家租赁公司租的,“是一个大单间,每个月1100元,之前是押一付三,9月9日我续租了。业务员说租期长一点可以优惠,如果交半年的钱,房租每月可以减100元。我就续租了半年,交了7550元,其中,6000元是房租,1000元是押金,550元是维修管理费。”李先生说,“前两天房东来了,说已经三个月没收到房租了,要我们马上搬走,要不然就断水断电。”
李先生说,他不理解的是,房屋租赁公司老板9月11日失联,可公司9月9日还在收房租。
杨先生也租住在7号楼,租了一个单间,“房租每个月1000元,我7月1日交的钱,交到了9月底,还有1000元押金,550元管理费。”杨先生说,“现在房东也是催着我搬走,说没收到这家租赁公司的租金。”
刘女士租住在该小区4号楼,同样是与该房屋租赁公司签的合同,“我是2022年10月31日起租的,一个单间,每个月1000元,押一付一,还有550元管理费,租金付到了9月底。之前签的合同是电子合同,现在电子合同也打不开了,人也联系不上。”刘女士说,“房东也被欠着房租,现在要收回房子,还在协商这个事。”
房东:7月起就没再收到房租
9月14日,华商报记者联系到李先生的房东。他说,与租赁公司已经合作四五年了,一开始签了3年合同,到期后又续签了3年,明年年底到期。之前也出现过拖欠房租的事,但后来都交了。这次比较严重,从7月开始,这家公司就没再给他交过房租,所以没办法只好向租户收房了。
租赁公司业务员:自己工资两个月没发
在华商报记者在场的情况下,李先生拨通办理租房合同业务员的微信电话,对方表示,老板失联,电话关机。他也是9月11日联系不上老板才知道情况,他的工资也有两个月没发。李先生已经交了的房租也难退。
这名业务员称,公司办公室是在该小区3号楼租的房子,因老板跑路,目前,房东已经强制换锁。华商报记者来到该房屋租赁公司办公室,发现门锁着,无人。
查询显示:两个公司注册地址相同,法定代表人姓名相同
华商报记者了解到,小区受害租户成立了一个维权群,9月14日有近200人,“这还是一部分,还有人在陆续进群。有的人认栽,房东催促后,已经搬走了。”李先生说。
租户们提供了该房屋租赁公司老板的电话,9月14日,华商报记者拨过去后,已关机。
目前,租户们已经报警。
华商报记者了解到,该小区租户多,这家房屋租赁公司运营了小区里的很大一部分房源。
9月14日,华商报记者在企查查查询到,陕西成昊润实业有限公司处于“在业”状态,2022年5月24日成立。信用方面,为“被执行人”,执行法院为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执行标的为846590元,立案日期为2023年7月3日。陕西成攀住房租赁公司处于“在业”状态,2015年1月26日成立。
华商报记者在企查查查询到,这两个公司,注册地址相同,法定代表人姓名相同。
新规:8月1日多部门联合印发整治方案,目前正处于检查整治期
2023年8月1日,为了整治住房租赁市场乱象,西安市住建局联合西安市市场监管局、西安市税务局、西安市公安局、西安市网信办印发《联合整治住房租赁市场乱象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其中说到,整治对象为全市范围内开展住房租赁业务的住房租赁企业以及经纪机构。
整治内容包括:住房租赁企业采用“高收低出”“长收短付”经营模式运营房源;住房租赁企业未按要求在租赁平台进行开业申报、企业基础信用信息申报;住房租赁企业以及经纪机构未按要求将经营房源进行房源核验及挂牌;住房租赁企业以及经纪机构未按要求将达成的租赁交易进行合同网签备案;物业服务企业擅自以断水、断电等方式变相帮助业主驱逐履约租客等。
工作步骤为,高度重视、安排部署(2023年8月1日—2023年8月15日);开展检查、乱象整治(2023年8月16日—2023年11月底);督导检查,定期报送(2023年8月16日—2023年11月底)。并要求加大惩戒力度。各部门对乱象整治工作中发现的乱象行为,视情节轻重可采取书面警告、约谈负责人、公开曝光、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行政处罚以及纳入多部门联合惩戒、实施各类市场限制等予以整治。
职能部门:街道社区已在协调此事,监管房屋租赁公司有难度
9月14日,华商报记者来到雁塔区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已接到了相关投诉,查询后发现该房屋租赁公司未在住建局系统备案,也未上报房源信息,该公司注册地在碑林区,已第一时间将情况报给西安市住建局,反馈给碑林区住建局。按照相应程序,市场监管部门会将该房屋租赁公司列入异常名录内。
该负责人表示,目前,长延堡街道办已经通知社区居委会,统计相关信息,并且协调租户与房东进行沟通,确保不能出现断水断电逼租户走的情况。接下来,会建议受害者向法院提起诉讼。
对于今年8月1日印发的《工作方案》,该负责人表示,各部门正在推进这项工作,不过,不少房屋租赁公司存在不备案、不上报房源、少上报房源等情况,所以监管比较难。接下来,会继续想办法推进这项工作。
9月15日,租户李先生表示,街道办已发了公告,请受害人员登记相关损失,“我已登记,现在在等消息。”
来源:华商报
责任编辑:张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