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内新闻 > 正文

实施保证担保 确保农民工足额领工资

原标题:实施保证担保确保农民工足额领工资

来源:山西省住建厅

11月28日,从省住建厅传来消息,我省将对投标、建设单位工程款支付、施工单位履约、农民工工资支付、工程质量保修进行保证担保。今后,签订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担保的建设工程,施工单位要在劳务用工合同约定的支付日期后半年内完成支付,以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领到工资。

工程保证担保是指在工程建设活动中,由保证人向债权人提供的,保证被保证人履行合同义务的担保行为,在被保证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时,由保证人代为履行或承担代偿责任。工程保证担保类型包括投标保证担保、建设单位工程款支付保证担保、施工单位履约保证担保、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担保、工程质量保修保证担保。

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担保的保证金额为工资保证金监管部门核定的应缴存金额;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担保的保证有效期至劳务用工合同约定的支付日期后180日内;被保证人拖欠农民工工资时,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并向保证人出具相关代偿手续。

工程保证担保实行有偿付费制度。投标保证担保、施工单位履约保证担保、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担保、工程质量保修保证担保发生的担保费用由承包商在企业管理费中列支;建设单位工程款支付保证担保发生的担保费用由建设单位纳入工程总投资。工程建设担保活动中应优先采用工程保证担保方式,有关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排斥、限制或拒绝接受,不得强制要求采用现金形式提供担保。(李涛)

相关阅读:
全省邮政业实现包装废弃物回收装置全覆盖 陈一新: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回头看”杀了个回马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