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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书记为何一次次纵容、妥协这个“黑老大”?

原标题:市委书记为何一次次纵容、妥协这个“黑老大”?

​赵利平也借机造势,声称与霍建设关系密切,在丰镇地区混得“风生水起”。

11月27日,《中国纪检监察报》刊文剖析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政协原副巡视员霍建设严重违纪违法案。

文章介绍,不少干部群众对霍建设的印象是为人硬气、作风雷厉风行、工作能力强,然而霍建设对他的“黑老大”发小赵利平却是一次次纵容、妥协。

市委书记为何一次次纵容、妥协这个“黑老大”?

霍建设资料图

赵利平与霍建设从小在一个大院长大,是当地远近闻名的黑恶势力头目,时常打架斗殴、欺行霸市、无事生非,劳过教、服过刑。

2004年,赵利平在丰镇市客运中心院内一块空地,与他人合作建起一个加油站,并通过伪造土地使用权证、规划用地许可证等方式办理了成品油经营许可手续。因距离周边居民楼和客运中心候车室较近,存在安全隐患,附近居民多次举报。

时任丰镇市委书记的霍建设带领相关部门人员到现场视察后也觉得诧异:“怎么能在这个地方开加油站,这不是安了一颗定时炸弹吗?”便当场责令不准开业。

然而,通过赵利平协调,起初不同意开业的霍建设,权衡之下最后还是同意了。据有关审查调查人员介绍:“他(霍建设)寄希望于赵利平有了事儿干,也许会安分一些。”

时隔不久,丰镇市启动两个重点项目——京隆电厂三期和富邦医院建设。项目建设需要征地,赵利平觉得来钱的机会到了,于是他安排伪造林权证、租地协议,以项目占有其林地和煤场为名,向霍建设提出要求:要么给巨额补偿,要么置换一处好地块,并表示“如果他不满意,项目别想顺利启动”。

霍建设明知赵利平想借机敛财,但为了上项目出政绩,他又一次选择妥协,要求有关部门在新区繁华地段为赵利平安排两块建设用地。后赵利平利用其中一块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获得巨额利润。

当时,赵利平也借机造势,声称与霍建设关系密切,在丰镇地区混得“风生水起”。霍建设后来在忏悔书中写道:“对黑恶势力打击严重失职,采取一种妥协和不敢管的态度,对黑恶势力利用不正当手段获取利益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致使他们阴谋得逞,为后来坐大成势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他看上的地没人敢不给,他要办的事没人敢不办,他想做的项目没人敢拦阻。”审查调查人员介绍,几年时间,赵利平等人便由恶势力犯罪团伙逐渐发展成为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越发嚣张跋扈。

2007年11月,赵利平持虚假宅基地手续强行入股丰镇某小区建设项目。在未与原址住户达成拆迁补偿协议的情况下,赵利平雇佣社会闲散人员,使用暴力手段强拆,导致遭强拆居民长期上访。

前不久,乌兰察布市打掉了丰镇三个黑恶势力团伙,赵利平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9名主要成员相继落网。

据官方简历,霍建设生于1953年11月,仕途一直在乌兰察布,曾任丰镇市委常委、副市长,兴和县县长,集宁市市长等职。

2002年,丰镇市第一中学发生踩踏事故。事故发生后,一些学生家长对处理结果不满,干群矛盾激化,影响了地区稳定。此时,霍建设调任丰镇市委书记。到任后,他采取有效措施,短时间内稳定了态势,恢复了丰镇市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

2004年,霍建设任乌兰察布市政协副主席,晋升副厅级,并继续兼任丰镇市委书记,主政丰镇7年。

2009年,霍建设卸任丰镇市委书记职务,2013年1月又卸任乌兰察布市政协副主席职务,同年11月退休。

今年7月,霍建设被查,10月被开除党籍。经查,霍建设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宗旨意识,对党纪国法置若罔闻,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收受他人财物;私欲膨胀,将公权力变为谋取私利的工具,收受礼金,经商办企业,占用原下属单位车辆,干预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滥用职权,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徇私舞弊,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生活作风腐化,造成不良影响。

11月,霍建设涉嫌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包头市人民检察院向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霍建设简历

霍建设,男,汉族,1953年11月出生,内蒙古凉城县人,大学学历,1971年5月参加工作,1976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1年5月至1982年6月,内蒙古自治区103地质队工作;

1982年6月至1984年1月,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盟丰镇县经委副主任;

1984年1月至1985年12月,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盟党校大专班学习;

1985年12月至1994年1月,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盟丰镇市交通局副局长、局长;

1994年1月至1998年6月,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盟丰镇市委常委、副市长;

1998年6月至2001年2月,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盟兴和县委副书记、县长;

2001年2月至2002年11月,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盟集宁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2年11月至2004年4月,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盟丰镇市委书记;

2004年4月至2009年1月,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政协副主席、丰镇市委书记;

2009年1月至2013年1月,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政协副主席;

2013年1月至2013年11月,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政协副巡视员;

2013年11月,退休。

2019年11月被查。

资料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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