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最高检第二检察厅公开听证一起刑事申诉案件
【学习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我希望能多邀请法律专家担任听证员”——最高检第二检察厅公开听证一起刑事申诉案件】
“感谢你们这么远过来,我希望能够多邀请法律专家担任听证员。”11月7日,在河南省某县的乡政府,原审被告人陈某的父亲向专程赶来的最高检第二检察厅办案检察官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同时,他也提出希望检察官能见一下陈某,听听他的供述。
办案检察官随即到河南省第一监狱会见了正在服刑的陈某,河南省高级法院终审裁判其犯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无期徒刑。“这不仅是满足申诉人的合理要求,也是办案需要。”办案检察官说。
“你们会见之后,他的精神状态比以前好多了。”11月21日下午,陈父对一下火车就前来与他会面并再次倾听他诉求的最高检第二检察厅厅长元明说。陈父坚持每个月去探视陈某一次,最近一次见到他时,陈父感受到了他的变化。
11月22日,在郑州市召开的这起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听证会上,申诉人陈父提出希望法律专家参与听证的要求也得到了满足。检察机关共邀请了5位听证员参加听证,其中4位都是法律专家,另外一位是医学专家。对这样的听证阵容,陈父表示很认可。
8年前的一起刑事案件
听证会上,元明担任主持人,他向大家介绍了原审法院认定的案情。
2011年4月23日3时许,原审被告人陈某在和几位朋友及被害人康某等人吃饭敬酒时,遭到康某辱骂,陈某把饭桌掀翻,康某与另外两人开始一起殴打陈某。同行的栾某、李某将陈某拉开后,发现他额头流血了,栾某就带他去诊所包扎。因为诊所没开门,两人就回到所住旅社,在旅社门口又被康某等人辱骂殴打。
陈某冲上楼从其他人房间密码箱里拿出长约50厘米的砍刀,下楼时碰到自己的女朋友宗某,陈某和宗某二人躲到旅社卫生间时还有人踹门。之后,陈某拿着刀冲到楼下,看到康某在打电话,就举着刀朝他砍去,康某在跑开时摔倒,陈某用砍刀对康某连砍十多刀后逃离。
2011年4月25日,陈某到公安机关投案。康某经抢救无效于同年5月9日死亡。经法医鉴定,康某符合被锐器砍伤头部致重度颅脑损伤后脑功能衰竭死亡。
郑州市检察院提起公诉后,郑州市中级法院一审认定陈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赔偿被害方经济损失13万余元。宣判后,被告、原告双方均不服,分别提出上诉。河南省高级法院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重新审理后,法院再次作出判决,认定陈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赔偿对方经济损失13万余元。
此后,当事双方继续上诉,河南省高级法院认为原审判决考虑了被告人自首情节和被害人存在过错情节,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陈父又向河南省高级法院及河南省检察院申诉,因不符合重新审判条件和申诉理由不成立,未获得支持。陈父、陈母对申诉处理结果不服,于今年3月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
现场听一听、说一说、问一问
最高检第二检察厅受理该案后,立即调取原案卷宗,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随后,办案检察官来到陈父的家乡,当面听取了他的申诉理由和意见,根据案件审查需要和陈父申请,会见了原审被告人陈某,复核有关证据,并实地复查案发现场。
为了办案更加公平公正,检察官告知陈父将采取公开听证的方式对案件进行评议。陈父同意对案件进行公开听证,并提出希望能够多邀请法律专家担任听证员。
听证会上,元明介绍了参加听证的五位听证员,分别是:河南省人大代表、河南省医院协会副会长贺利民;河南辰中律师事务所主任、郑州市律协会长支合;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教授梁利波;郑州大学法学院教授王立志;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李卫平。其中,贺利民、支合、梁利波同时也是河南省检察院人民监督员。
“申诉人可以说一说原审裁判错在哪了,理由和依据是什么;检察机关原办案人员要说一说当时指控犯罪的依据和理由是什么;申诉审查的检察官也要说一说审查、复核的证据情况;听证员有问题还要问一问。”听证会上,元明特别说明,各方充分阐述后,请听证员们讨论,最后向大家说说评议意见。
是否构成防卫过当?
听证会上,申诉人及其代理人充分阐述了申诉理由,认为陈某的行为构成防卫过当,不构成故意杀人罪,应以故意伤害罪论处,二审裁定适用法律错误,量刑过重,申请检察机关监督。
原案办案检察官现场展示了被害人受伤照片、法医鉴定结果、目击证人证言等证据,并阐释了原案办理依据。
整个过程中不法侵害是否持续进行?是否构成防卫过当?如何定性?是否量刑过重?这些也是检察官复查案件的重点,听证员现场围绕这些焦点问题进行提问。
“被害人、被告人品行如何?为何在敬酒时发生矛盾?”“其他几位涉案人员为何携带管制刀具?”……五位听证员的发问十分专业,原案承办检察官和最高检复查案件检察官一一回答。
在经过听证员充分评议后,支合代表五位听证员发表了评议意见。对于评议意见,申诉人及其代理人表示没有异议。“感谢最高检给我倾诉的机会,通过听证会的形式充分听取我们的意见,感受到了检察机关对案件的重视、认真。”听证会后,申诉人陈父说。
三个多小时的听证会,申诉人充分表达了申诉主张,承办人阐明了案件事实、法律适用,展示了案件证据,听证员在全面了解案情的基础上,进行了充分的评议,并形成了听证评议意见。元明表示,将根据原案事实证据,结合本次听证会评议意见,依法公正处理。
听证会后检察机关随即组织召开了座谈会,听取人民监督员、听证员的意见建议。“当律师很多年,第一次参加这样的公开听证会,给了申诉人一个公平正义的程序,让他能感受到司法的公正。希望能多一些这样的机会。”座谈会上支合这样说。作为三届人民监督员的贺利民也表示,检察机关开门办检,集思广益,做到了对每个案件高度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