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东济南:“头雁指数”量化评价选优配强乡村振兴基层带头人
新华社济南11月9日电(记者王志)记者从山东济南市委组织部获悉,为吸引人才扎根农村,选优配强乡村振兴基层带头人,济南市制定“头雁指数”量化评价指标体系,村党组织书记能力强不强、干得好不好、群众威信高不高,全部定量评分,确保敢闯敢干的基层干部脱颖而出。
为大力培育乡村振兴“头雁接班人”,济南市委组织部、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局、退役军人事务局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大力推进“头雁队伍提升”行动选优配强乡村振兴基层带头人的实施意见》,明确“忠诚指数、能力指数、担当指数、口碑指数、律己指数”5个指数、18项具体指标,对村党组织书记定量评分。
同时,济南市统一明确村党组织书记岗位调整“负面清单”,画出不胜任不尽职的10条“下”线,对于“头雁指数”评定为“不胜任”的、60岁以上评定为“基本胜任”的、所在村连续两年考核在镇(街道)排名后5%的等情况,都要及时进行岗位调整。
济南市还创新对村党组织书记的选拔任用,“上提一级”由区县管理,并细化明确镇(街道)事前报告、区县资格联审、镇(街道)考察公示、区县备案审批4个步骤,实现对选拔任用的全方位、全过程严格管理。
村党组织书记岗位任务繁重、条件艰苦,过去许多优秀人才“望而却步”。对此,济南市打破传统以村为界限的选人方式,明确“本土人才”挖掘一批、“在外能人”回引一批、机关干部下派一批、优秀书记跨村任职一批4条路径。
其中,对本村优秀的,提前安排到强村强企挂职锻炼、到涉农部门跟班学习,符合条件的及时调整任职;对在外能人回村的,连续两年每年支持10万元引导资金;对机关干部担任的,区县组织部门重点培养,优先提拔进入镇(街道)领导班子;对跨村兼任的,待遇报酬提高50%,既提升了村干部岗位的吸引力,又引导新任职干部消除顾虑、扎实工作。
为激励“头雁”干事创业,济南市积极“以绩定酬”,给予村党组织书记多种报酬奖励。比如,党组织评为五星级的,区县发放“星级补贴”;村庄后进变先进的,一次性发放不少于1万元奖励;集体经济增幅大的,对村班子成员的奖金总额最高可达5万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