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决定》背后的深意|一本开辟国家治理新境界的任务书
11月5日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全党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
为什么说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一项重大战略任务?现在,我国正处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上。从国际看,世界发展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国发展的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从国内看,我国正处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时期,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收官阶段。今年又恰逢新中国成立70周年,在这样一个时点总结过去、规划未来具有特殊意义。
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兴旺发达、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幸福安康的重大问题。深刻把握我国发展要求和时代潮流,必须把制度建设和治理能力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如何落实好这一重大战略任务,实现制度建设的与时俱进?《决定》用“13个坚持和完善”全面部署了推进制度建设的重大任务和举措。这些重大部署,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制度层面的具体展开,是发挥我国制度优势、提高国家治理水平的主攻方向和着力点,堪称开辟国家治理新境界的“任务书”。
这本“任务书”覆盖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各个方面。从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到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坚持和完善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制度,再到坚持和完善统筹城乡的民生保障制度、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坚持和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这13个方面的制度安排,每一个方面都是一个重要的制度体系,支撑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治理体系。这样一套“任务书”,坚持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相衔接,统筹顶层设计和分层对接,统筹制度改革和制度运行,体现了总结历史和面向未来的统一、保持定力和改革创新的统一、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的统一。
在全面贯彻四中全会精神的大坐标下,纪检监察机关的任务是着力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决定》用“13个坚持和完善”的制度安排,部署了需要深化的重大体制机制改革、需要推进的重点工作任务。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职责定位,聚焦坚持和完善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突出政治监督,强化日常监督,构建全覆盖的制度执行监督机制,强化制度执行力,保障国家治理各项决策部署、政策措施贯彻落实。要加强对贯彻落实全会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的严肃查处。要发挥职能作用,聚焦解决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政策性创新方面问题,通过监督推动整改、促进改革、完善制度,使各项制度日益健全、不断发展,有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作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的另一项任务是:深入领会全会关于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部署要求,做制度执行的表率。《决定》立足于实现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提出“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纪检监察机关要找准履职尽责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把承担的任务一项一项落实到位。通过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增强监督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形成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幸福。
任务已经明确,关键就在施工。《决定》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以及各级领导干部“切实强化制度意识,带头维护制度权威,做制度执行的表率,带动全党全社会自觉尊崇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坚决维护制度”。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增强狠抓落实本领,以钉钉子精神把一项一项任务落到实处,推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韩亚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