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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天打两个“电老虎” 他们的单位都进驻过巡视组

原标题:一周反腐看点:三天连打两个“电老虎”,他们的单位都进驻过中央巡视组

三天打两个“电老虎” 他们的单位都进驻过巡视组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10月25日发布数据显示,2019年9月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5016起,处理6983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122人,涉地厅级干部46名。从查处问题类型看,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公款吃喝位列前三。

10月23日,最高法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2014年以来加强刑事审判工作情况。2014年以来,各级法院审结一审贪污贿赂、渎职等案件19.4万件20.7万人,其中被告人原为中管干部140人,依法审理周永康、郭伯雄、孙政才、令计划、苏荣等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加大对行贿犯罪惩治力度,判处罪犯1.4万人。

案件方面,多只“大老虎”案传来新消息:全国人大原内司委副主任委员、云南省委原书记秦光荣被检察机关决定逮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原副主席白向群案一审宣判。此外,中国华电集团原党组副书记、总经理云公民接受审查调查,中国南方电网原党组书记、董事长李庆奎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白向群:三罪并罚获刑16年

10月24日,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原副主席白向群受贿,贪污,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案,认定被告人白向群的行为构成受贿罪,贪污罪,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250万元;对白向群受贿所得财物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违法所得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贪污所得财物依法返还被害单位。白向群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法院审理查明:1999年至2018年,被告人白向群利用担任共青团内蒙古自治区委书记,中共乌海市委副书记、乌海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乌海市委书记,中共锡林郭勒盟委书记,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配置煤炭资源、开发地产项目、承揽建设工程、职务调整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他人索取、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8515万余元,其中索贿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065万余元。

2008年至2012年,被告人白向群利用担任中共乌海市委书记、锡林郭勒盟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先后5次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12万余元。

2010年10月初、2011年8月及2015年2月,被告人白向群从相关股票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处非法获取内幕信息,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白向群筹措资金并指使他人用多个亲友账户买入上述股票,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买入该股票,累计成交金额共计人民币4256万余元,非法获利共计人民币1717万余元;泄露上述内幕信息给他人,导致他人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买入上述股票,累计成交金额共计人民币4308万余元,非法获利共计人民币4052万余元。

57岁的白向群是十八大以来内蒙古的“第五虎”,十九大后内蒙古“第一虎”。白向群是辽宁人,但长期在内蒙古任职,2000年9月任内蒙古自治区团委书记、党组书记,后担任乌海、锡林郭勒盟等地主官,2012年5月任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党组成员,直至2018年4月25日落马。

半年之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的“双开”通报中,语气相当严厉:白向群身为党的高级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毫无党性原则,私欲极度膨胀,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变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甘于被“围猎”,与不法商人勾肩搭背、沆瀣一气,贪得无厌、腐化堕落,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是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的典型。

通报中提到,白向群“长期卖官鬻爵,严重破坏当地政治生态”。法院判决中提到,白向群多次索贿,数额特别巨大,多次为多人谋取职务提拔、调整,具有法定从重处罚情节。“卖官鬻爵”这个词,首次被用于苏荣,十九大之后被指卖官鬻爵的并不多,仅见于辽宁省副省长刘强和河北省人大常委副主任张杰辉的通报。这些人都曾担任一方主官,用人之风不正,落马后导致当地官场震荡,破坏当地政治生态。值得注意的是,白向群多次索贿,是主动向别人伸手索取财物,这样的行为性质更加恶劣。

白向群的庭审消息中提到,他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部分贪污犯罪事实,且检举揭发他人重大犯罪,具有重大立功表现,还积极退赃,法院对其从轻处罚。“检举揭发他人重大犯罪”属于重大立功,而重大犯罪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或者案件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全国范围内有较大影响等情形。有重大立功表现者,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这已体现在白向群的刑期上。

值得一提的是,在白向群落马之后,内蒙古又有两名省部级干部被查,分别是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邢云,以及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呼和浩特市委书记云光中。加上十八大后内蒙古先后落马的四名中管干部,内蒙古的“老虎”已达七只。

两个“电老虎”退休仍被处理

10月24日8时,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副书记、总经理云公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云公民是3天内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布的第二个“电老虎”,就在30多个小时之前,10月22日17时,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原党组书记、董事长李庆奎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耐人寻味的是,两人均在退休后被查,还曾是多年的老搭档。

公开资料显示,云公民是蒙古族,1950年9月生,由一名插队知青而成长为省部级干部。他曾长期在党政机构任职,1997年任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2001年调任山西,担任过山西省委常委、太原市委书记等职。2006年,他进入神华集团任公司副董事长、党组副书记,2008年6月任华电集团党组副书记、总经理,2013年11月卸任。退休6年后被查,他晚年的宁静将被打破。

比云公民小6岁的李庆奎则是一名电力系统的资深干部。李庆奎是山东定陶人,曾任驻电力部(国家电力公司)监察局副局长、副局级纪检员,国家电力公司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局长。2008年6月至2013年11月,他担任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党组书记、副总经理,与云公民搭档了5年多。2013年11月,李庆奎任中国华电集团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2016年6月,他转任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党组书记、董事长,直至2018年8月卸任。

退休14个月后,李庆奎被通报“断崖式”降级,而且通报中仍称其为“同志”。不同于大部分被处分中管干部先发布被查消息,后公开调查结果的惯例,李庆奎的处分通报令人颇感突然,此前并无他接受审查调查的消息传出。

通报中指出,李庆奎同志身为党的高级领导干部,长期担任中央管理企业主要领导职务,政治意识和纪律规矩意识淡漠,长期对家属失管失教,特权思想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多占公车且长期公车私用,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违规提拔调整干部;以权谋私,本人及家属收受他人财物。

李庆奎同志的行为已违反党的纪律并构成职务违法,应予严肃处理。同时,鉴于李庆奎同志能够如实交代违纪违法问题且部分问题组织之前不掌握,主动全额上交违纪违法所得,认错悔错态度较好,可予从轻、减轻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李庆奎同志留党察看二年处分,按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总部部门副职确定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

值得注意的是,华电集团、南方电网均被中央巡视组巡视过,且存在选人用人不当等共性问题。2019年3月至6月,中央第十一巡视组对南方电网党组进行了常规巡视,组长刘维佳在反馈时指出,南方电网党组党建工作责任落而不实,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选人用人问题反映较多;工程项目和设备采购等重点领域存在廉洁风险,基层腐败问题比较突出;对上轮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打折扣,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2018年2月23日至5月23日,中央第十巡视组对华电集团党组进行了巡视。第十巡视组组长喻红秋指出,华电集团党组选人用人问题反映比较集中,坚持原则不够、遵守规矩不严等方面问题较为突出;有的领导人员不担当不作为,享乐主义、奢靡之风不同程度存在;腐败问题易发多发,工程建设、项目投资、企业并购等廉洁风险较大,“靠企吃企”、违规招标采购等问题仍比较突出。

同时,两个巡视组都收到反映一些领导人员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转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等有关方面处理。

责任编辑:刘光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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