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法治时评:如何看待"52个不知情手机号"出现
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自己的身份证竟然被悄悄地办了52个手机号码。近日,北京市民吴先生在营业厅办理手机套餐业务时,蒙了,而且还发现这多出来的52个手机号全部处于欠费停机状态,少的欠几分钱,多的欠几百元。在吴先生印象里,身份证几乎没离过身,只是偶尔办一些手续,用到过身份证的复印件。好在,跟运营商交涉后,52个号码已经在走解绑流程,但因号码较多,至少三个月才能都办完。记者发现,网络手机黑卡号码交易还存在着(10月21日《北京青年报》)。
“52个不知情手机号”出现,着实让一些网友不解,“说好的‘实名制’怎么还这样啊?”客服人员的解释是,“以前实名制认证不是很严格,可能是那个时候身份信息已泄露。”的确,冒出“52个不知情号码”,一定是哪儿出了问题,笔者认为,客服的解释有一定依据,并非敷衍。
针对“电话黑卡”问题,2013年7月工信部公布了《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规定》(下称《规定》),正式启动了“电话号码实名制”。实事求是地讲,这一规章最初执行得并不理想,个别法条的规定也相对简单。比如,针对“用户委托他人办理新号码”这一情况,《规定》(第6条、第9条)设计的程序是“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要求受托人出示用户和受托人的有效证件,并提供用户和受托人的真实身份信息”“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同时查验受托人的证件并登记受托人的证件类别及其所记载的姓名(名称)、号码、住址信息。……电信业务经营者复印用户身份证件的,应当在复印件上注明电信业务经营者名称、复印目的和日期”。也就是说,仅仅是留存双方的身份证件信息,没有考虑要对委托意愿进行实质性核实;考虑到身份证挂失信息尚未实现与电信部门共享,如此,即便有人持他人身份证到营业厅假借“被委托”名义办理手机号,只要手里拿的是一张真的身份证,就没有办法有效阻截“黑卡”的办理,也就无法打击“黑卡”市场。
对此,《规定》实施三年后,2016年11月工信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防范和打击通讯信息诈骗工作的实施意见》,补充了办理要求,即对新注册用户,除了核查证件,还需“现场拍摄和留存办理用户照片”。这一规定虽然没有直接对委托意愿作出核实要求,但通过增加办卡人的诚信比重,并有“从证据上锁定潜在冒用者”的威慑力,可能就能打消不少潜在冒用者的念头,这就有利于从源头上减少“黑卡”出现。加之,工信部2015年开展了一整年“黑卡”专项整治行动,2016年两度明确“不实名认证将被停机”的时间点,让市面上继续“服役”的“电话黑卡”进一步减少。
所以,吴先生发现的“处于欠费停机状态”的“52个不知情手机号”,有可能是“实名制”由松到紧后的一个结果。但这不意味着对网售“电话黑卡”要继续纵容。对此,有关职能部门有责任同电信部门一起,加强监管和追责,来彻底截断“黑卡”“生路”。
另外,从侵权责任法归责原则看,不知情号码产生的欠费不该由身份证主人来承担,而解绑工作,电信业务经营者有必要开启专门渠道,尽可能提供快捷、高效的解忧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