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内新闻 > 正文

如何躲开网购食品那些坑

原标题:如何躲开网购食品那些坑

所谓的“网红食品”可能违法添加了非食品原料,没有经营资质却在网上卖出了“爆款食品”;所谓的“代购”进口食品可能只是一个虚假包装……

在互联网消费变得极为普遍的当下,消费者如何避免网购食品的那些“坑”?北京互联网法院运用互联网审理模式,让网上违法行为“原形毕露”,为消费者解决诉讼难问题。

网售食品安全问题不容忽视

屈某在刘某开设的网店购买了法国鹅肝酱。该店铺称其售卖的鹅肝酱是从香港购买的法国出口产品,但屈某发现该产品标签标注的国内经销商信息为虚假信息且其标注的“产品原产国为法国”违反了我国相关禁令,遂对刘某进行起诉。

案件审理过程中,北京互联网法院发现该店铺的经营者刘某并没有获得食品经营许可,也无法提供涉案产品许可进口的证明文件以及检验检疫证明。

北京互联网法院综合审判二庭法官刘更超表示,在司法实践中,这种所谓“代购”的经营模式往往存在大量的违法经营行为,比如无证无照经营、食品来源不明、没有中文标签、食品本身不符合我国的安全标准等,存在严重的食品安全隐患。

北京互联网法院副院长姜颖指出,网售食品安全问题不容忽视。北京互联网法院自2018年9月9日成立以来,截至2019年6月21日,共受理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案件3032件,占比12.37%;互联网购物产品责任纠纷案件104件,占比0.42%。在受理的上述两类案由中,涉网售食品类案件占比高达73%。

互联网审理模式提高效率

刘更超表示,近年来,网售食品安全问题出现的新趋势主要体现在,以“代购”之名经营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违法添加非食品原料;预包装食品标签不符合法律要求;滥用食品添加剂现象频发;违反食品进口禁令,经营相关违禁食品现象有所抬头等。

“我们在审理过程中发现,许多经营者法律意识淡薄,认为自己是代购就可以不需要经营许可、产品可以没有中文标签、可以不说明产品来源,甚至有一些打着C2C业务的幌子进行直邮,将不符合我国规定的食品带到境内来卖。”刘更超说。

此外,互联网案件涉事人分布在全国各地。针对这一特征,北京互联网法院实行互联网审理模式,当事人通过互联网就能完成整个诉讼活动。

多管齐下:谨防掉进“消费陷阱”

网售案件也给互联网法院带来新挑战,比如跨区域办案涉及各地标准规定不统一的问题如何协调处理,网售食品的生产、加工、流通等各环节不在一个地方,不适用属地管辖如何判定等。

为进一步规范网络食品销售,北京互联网法院建议,电商平台应运用技术手段整合商家信息,对不合规的内容进行风险警示,及时清理整治问题商户。

北京互联网法院综合审判二庭负责人刘书涵表示,要加大对经营者资质的审核力度,建立定期核验更新和跟踪记录机制,对以“C2C”“海外代购”为宣传点的店铺进行严格审查,运用大数据分析方法,查找食品质量风险。

专家建议,消费者要加强自身的维权意识和辨别能力,尤其要防范微信、微博、电商等平台的代购、网红自制食品等新形式、新玩意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不要为了“尝鲜”“跟风”而掉进“消费陷阱”。(新华社记者阳娜、鲁畅、陈旭)

(据新华社北京10月16日电)

相关阅读:
菲律宾发生6.3级地震 余额2毛的账户也被冻结 这家上市公司现尴尬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