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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23个集体28名个人受到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表彰

原标题:我省23个集体28名个人受到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表彰

9月27日,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大会表彰了665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812名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其中包括我省23个集体和28名个人。

我省受表彰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是:中共湟源县委员会、西宁市城西区兴海路街道办事处、中共互助土族自治县委员会、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杏儿藏族乡人民政府、中共格尔木市委员会、中共德令哈市委员会、中共都兰县香日德镇委员会、中共共和县委员会、中共兴海县委员会、海南藏族自治州人民医院、中共祁连县委员会、海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海晏县金滩乡东达村村民委员会、中共玉树市委员会、中共玉树藏族自治州委统战部、中共班玛县委员会、玛沁县大武镇黄河路南社区居民委员会、中共河南蒙古族自治县委员会、同仁县隆务镇青年路社区居民委员会、西宁市东关回族女子小学、海东市乐都区城镇学校、西宁汽车站有限责任公司、青海省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我省受表彰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是:鲁国庆(土族)、王辉、李培东(藏族)、韩兴斌(撒拉族)、王国龙(土族)、马春虎(回族)、柳雪莲、许显军(藏族)、才让(藏族)、余英梅、珠华(藏族)、罗加扎特(藏族)、陈香、更松拉吉(藏族)、宗金才(藏族)、刘云军、曲科(藏族)、普华(藏族)、马祥成(撒拉族)、花日措(藏族)、扎拉(藏族)、许宗军(藏族)、堪布多杰(藏族)、才秀(藏族)、王学礼(回族)、陈玉良、才仁其(蒙古族)、石吉元。(魏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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