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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海外版:莫任互联网“霸王条款”横行

原标题:莫任“霸王条款”横行

很多人都有过类似经历:手机下载使用某款App时,往往会出现相关企业要求用户信息授权的提示,如果用户一旦认为信息授权范围过大、超出自己预期而选择拒绝后,该App就无法使用。这似乎已经成为行业的某种潜规则。不少网友表示,企业要求用户无条件服从信息授权的条款,就是典型的“霸王条款”。如果个人信息遭到泄露,遭受的损失谁来承担?造成的风险谁来负责?

近年来,形形色色的“霸王条款”充斥网络,给广大网友带来诸多苦恼。究其原因,一方面在于与传统“霸王条款”不同的是,“网络霸王条款”的手段更加隐蔽,人们不经意间就可能“中招”。比如说,现在很多餐厅都支持手机点餐,但很多消费者扫描二维码后发现,已经自动关注了某个微信公众号,从此便开始不断收到该公众号推送的各类广告。

另一方面原因还在于人们普遍缺乏维权的底气。个体的消费者天然处于交易劣势,在遭遇种种“网络霸王条款”时,如果自身损失不大,很多人会选择吃哑巴亏,息事宁人。比如明明在某App上花钱购买了某款商品的优惠券,使用时却发现商家注明必须额外购买其他几类商品才可以使用等要求,最终无奈选择退款。

解决此类难题,监管部门不能缺位,应当履职到位,依法规范商家拟定的消费条款,该清理的清理,对屡教不改的商家施以处罚。还可以建立消费侵权黑名单制度,在网络上定期公布黑名单,让不良商家无所遁形。

同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也亟须完善。比如探索如何将“网络霸王条款”等互联网侵权写入法律,加大对不良商家处罚力度,提高其违法成本,对违法者有效震慑。

此外,作为消费者,在面对“网络霸王条款”时,也应及时依法维权,向其说“不”。只有真正勇于坚决抵制,才有望早日彻底铲除“网络霸王条款”生存的土壤。(栾雨石)

责任编辑:赵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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