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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密云原旅游委主任、副主任等公款旅游受处分

原标题:北京密云原旅游委主任、副主任等公款旅游受处分

北京市密云区纪委监委9月12日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新京报快讯(记者沙雪良)北京市密云区原旅游委主任郭生海、原旅游委副主任郭成德、旅游策划市场营销中心主任王凤桐等,因公款国内旅游,受到党内处分。

中秋、国庆两节将至,北京市密云区纪委监委9月12日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其中2起与密云区原旅游委主任、副主任等人公款旅游有关。

据通报,2014年5月,密云区原旅游委副主任郭成德、旅游策划市场营销中心主任王凤桐等人,借参加第二十届亚洲旅游业金旅奖盛典之机,到江苏省徐州博物馆、蟠桃山景区参观旅游,并将相关费用共计1179元在单位报销。郭成德、王凤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被责令退回。

2015年9月,密云区原旅游委党组副书记、主任郭生海借参加“2015中国(杭州)会议与奖励旅游产业交易会暨中国会奖旅游城市联盟2015夏季推广活动”之机,到千岛湖、普陀山、溪口等地旅游,并将相关费用共计2348元在单位报销。郭生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被责令退回。

此外,密云经济开发区总公司总经理王昊、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王武军,因在公务接待中违规提供高档酒水等问题,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据通报,王昊于2015年11月至2016年11月期间,在公务接待活动中多次违规提供五粮液高档白酒,共计29瓶,费用合计21750元;王武军于2015年1月至2015年8月,在公务接待活动中多次违规提供五粮液高档白酒,共计5瓶,费用合计3750元。

密云区高岭镇界牌峪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王林杰,因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被追缴。2018年初,王林杰以环境整治车工及人工费的名义,为3名村“两委”干部和1名村会计违规发放2016、2017两年的通讯补助共计4800元。

新京报记者沙雪良

编辑丁天校对郭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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