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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代购手表逃税307万余元 二审从10年改判3年半

原标题:女子代购手表逃税307万余元二审从10年改判3年半

8月30日,江苏高院审理代购女子走私普通货物罪一案,改判刘某有期徒刑3年半,并处罚金50万元。2015年开始,刘某将需要购买的手表从香港的销售人员处买来,由“水客”通过旅检渠道逃避海关监管。刘某以此销售167块手表,偷逃应缴税款合计307万余元。此前4月,南京中院一审判处刘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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