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深圳全辖区开展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试点
29日,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深圳外汇局印发通知,在前期前海试点的基础上,向深圳市全辖区开展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试点。
根据试点政策,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由“先审后付”变为“先付后抽查”。试点企业在办理资本项目外汇收入及其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的境内支付时,不再需要事前向银行逐笔提供真实性证明材料;相应的,银行审核业务时间由试点前的几小时大幅缩短至试点后的几分钟,企业提交材料由一大摞简化为一张纸。该项试点不仅大幅简化企业业务办理手续,显著提高办理效率,同时也可加快企业资金周转,有效降低市场主体成本。
下一步,外汇局将基于实体经济的真实需求,深入推进外汇管理改革,支持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服务全面开放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