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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得新诉讼陷困境:6千万诉讼费交不起 或调整策略

原标题:康得新诉讼陷困境:6千万诉讼费交不起或调整策略

康得新新任董事长邬兴钧回答称:“这个案子,我上班第一周就接触了我们在北京的律所,完整听取了他们的一些看法和诉讼策略。我们之前接到北京高院的立案通知,困扰公司的其中最大一个问题,就是要交6000万诉讼费。”

新京报讯(记者肖玮李云琦)8月26日14时15分,上市公司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其公司总部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共有175名股东出席本次会议,主持大会进行的包括董事长邬兴钧、总裁牛勇和副总裁邵振江。

现场有股东提问康得新起诉北京银行的进展。

康得新新任董事长邬兴钧回答称:“这个案子,我上班第一周就接触了我们在北京的律所,完整听取了他们的一些看法和诉讼策略。我们之前接到北京高院的立案通知,困扰公司的最大一个问题,就是要交6000万诉讼费。”

邬兴钧进一步回答:“显然,6000万诉讼费公司现在是交不起的。按照规定,7天内不交诉讼费,就必须撤诉。所以,我们律师采取的第一个策略是,向北京高院申请缓减免,第一次申请,不接受。后来第二天,由公司会同律师出面再申请,北京高院受理了我们的书面申请。”

邬兴钧表示:“我们公司是不是符合缓减免的要求,是存疑的,但是这次申请起到了一个我们不需要7天以后进行撤诉的效果。下一步,显然我们短期内还是交不起这个钱,法院不可能无限期拖着,如果拖不住,我们可能会调整诉讼策略,避免撤诉的情况出现。”

7月24日,康得新披露公告称,公司及子公司张家港康得新光电材料有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康得菲尔实业有限公司、北京康得新功能材料有限公司(下称“三家全资子公司”)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

康得新及三家全资子公司起诉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康得集团”)、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单支行(下称“西单支行”)合同纠纷案已于2019年7月22日获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

康得新表示,公司股东康得集团与西单支行签署的《现金管理业务合作协议》及《现金管理服务网络加入申请书》损害了公司的合法权益。公司请求法院判令《现金管理业务合作协议》及《现金管理服务网络加入申请书》无效,并要求被告赔偿由此给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

7月25日,北京银行发布《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媒体报道的说明公告》称,本行关注到康得新于2019年7月24日晚间发布的《关于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的公告》及相关媒体报道。鉴于市场对该报道关注度较高,本行进行如下说明:

截至2019年7月24日,本行尚未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就上述案件向本行送达的应诉文件。媒体所报道的上述本行西单支行与康得新及康得新三家全资子公司的合同纠纷,属于本行依法开展业务过程中引发的纠纷,本行在收到相关应诉文件后将积极应诉,维护本行的合法权益。

截至8月26日发稿,北京银行尚未就此披露新的公告。

新京报记者肖玮李云琦编辑岳彩周校对危卓

记者联系邮箱:xiaowei@xjbnew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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