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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加快学前教育的立法进程

原标题: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加快学前教育的立法进程

通过立法明确强化政府发展学前教育的主体责任,解决谁来建、谁来办,谁来管的问题。

新京报快讯(记者王姝)24日,本次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分组审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情况的报告时,部分与会人员建议加快学前教育的立法进程。

“建议加快学前教育的立法进程”,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白玛赤林说,“一个民族有没有希望、国家有没有希望,关键在教育,抓好学前教育显得特别重要”。

委员张勇表示,到全国各地调研了解到,学前教育主要存在几方面问题:性质不清,定位不明,与义务教育、高等教育相比,重视不够;财政投入力度不足,在各级政府的财政性教育经费中,占比仍然比较低;城乡配置不均衡,很多地方学前教育资源十分短缺,包括像深圳这种发达地方也都是非常紧张;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供给明显不足,营利性民办幼儿园价高质次的现象比较突出;教职工缺口比较大,待遇普遍偏低,招人难、留人难问题比较突出;监督管理机制不完善,考评评估指标也不完备,体罚、虐童事件时有发生,严重损害了幼儿的身心健康,社会影响十分恶劣。

张勇说,“调研中各方面普遍反映,由于学前教育改革涉及教育、财政、人社、国土、规划、工商、公安等很多部门,面临着师资培养、财政保证、规划建设等等问题,都需要统筹推进、协调解决,特别希望能够在这部立法中能够作出系统性规定,着重破解制约学前教育发展改革的体制机制问题。当前,应该说对学前教育立法中央高度重视,社会普遍关注,立法时机成熟,立法条件也比较具备了。我很赞成报告中提出的建议,将学前教育立法列入常委会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

委员田红旗也建议,加快学前教育立法步伐和学前教育立法研究。“学前教育立法虽然已经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五年一类立法规划,但目前仍未看到公开的、相对成熟完善的立法建议稿草案,学界有关学前教育立法的专门成果也不多。学前教育立法是我国教育立法的短缺地带,在高等教育、义务教育、职业教育、民办教育等领域均有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唯独学前教育领域没有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学前教育立法应明确学前教育的公益普惠属性、政府主导与社会协同的办学机制,规定学前教育的财政保障、学前教育的管理体制、幼儿园及其工作人员的资格与职责、学前教育的监督与问责等内容”。

委员李巍也建议,通过立法明确强化政府发展学前教育的主体责任,解决谁来建、谁来办,谁来管的问题。“要在立法中明确公益性、公共性,把这几年的成功经验以及党中央、国务院相关的文件通过立法的形式固化下来,突出学前教育的公共性、公益性来保障儿童权利,促进儿童和学前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新京报记者王姝

见习编辑周博华校对李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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