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6月末浙江“中期流贷”余额超4614亿元
本报讯记者郭子源报道:截至今年6月末,浙江辖内中期流动资金贷款服务(以下简称“中期流贷”)余额已达4614.85亿元,较年初增加550.54亿元、增长13.55%,增速高于全部流动资金贷款7个百分点;占全部流贷的比例为18.78%,较年初提升1.16个百分点。
从中期流贷增量资金投向看,截至今年6月末,投向小微企业的中期流贷余额较年初增加462.99亿元,占全部中期流贷新增额的84.1%,中期流贷支持小微企业的力度显著增强。
可以说,作为优化金融供给结构的一项创新举措,深化中期流动资金贷款服务的尝试在浙江省初见成效。
“小企业申办最多的就是流动资金贷款,各家银行给的期限多为1年。”杭州市萧山区某汽配企业负责人表示,但对于制造业企业来说,短期流动贷款往往不能完全匹配企业的生产经营周期和回款周期,于是就出现了一些无奈的操作。比如,“短贷长用”“倒贷转贷”,既影响了企业融资预期稳定性,又会产生额外的资金周转成本。
“深化中期流贷服务的目的,正在于解决上述融资‘痛点’。”浙江银保监局相关负责人说。
一是科学匹配周期。引导银行业机构优化资金供给结构,适当拉长流贷期限,更好地匹配企业生产经营周期,有效满足企业“长期铺底”等资金需求。二是稳定融资预期。减少企业经常性贷款周转,缓解企业资金压力,让企业家不用花过多的精力在续贷、周转上,集中更多精力专注生产经营。三是降低综合融资成本。通过减少企业的贷款周转需求,挤压民间借贷空间,打击金融掮客,斩断内外勾结的“过桥融资”利益链条,净化金融环境。
今年3月份,浙江银保监局出台了《关于深化中期流动资金贷款服务科学匹配企业生产经营周期的指导意见》,随后辖内银行业的相关探索也在加快开展。
从服务模式看,目前主要有3种,即中期贷款内嵌年审制、中期授信内嵌预审制、循环式。具体来看,在内嵌年审制、预审制这两种模式下,银行每年对贷款情况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持续使用贷款资金,贷款实际使用期限最长可达3年;在循环贷款模式下,获得银行的贷款额度后,企业可在3年内多次提取、随借随还、循环使用。
从中期流贷的服务对象看,主要是民营、小微企业,重点对制造业企业、小微企业给予政策倾斜。
值得注意的是,为了有效防控信贷风险,监管层对企业划定了4条基本门槛:一是要有合理的中期流贷需求;二是企业自身依法合规经营;三是生产经营正常,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较好;四是信用良好,具备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
“在此基础上,由银行机构根据自身判断,按照市场化、专业化的要求开展业务。”上述负责人说,目前,辖内大多数银行机构已制定、出台了专项中期流贷管理办法,或明确了操作细则。
与此同时,监管层还鼓励银行机构在风险可控、依法合规的前提下,“一行一策”、自主创新,在准确分析企业用款需求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其他符合企业需求的服务模式。
“为了强化监管、督促引导,浙江银保监局已配套建立了专项统计制度,按季跟踪监测,及时了解各银行机构的业务开展情况。”该负责人说,针对工作推进不到位的机构,监管层将及时督导并了解执行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持续完善中期流贷服务的保障机制,推动中期流贷服务增量扩面,提升企业的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