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东莞中心城区和轨道站点TOD地区今后禁建低层住宅
今后,所有居住项目即日起禁建别墅。8月13日傍晚,市自然资源局发布《东莞市加强居住项目规划管理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中心城区(莞城、东城、南城和万江)、轨道站点TOD地区等高密度发展区域,将不能规划建设低层住宅和多层联排式住宅,避免占用大量土地资源。
《意见》适用于以下建设用地开发建设的居住项目,包括居住用地、居住+商业(或其他类别规划用地)的混合用地。值得一提的是,《意见》按照高低有别、分类处理的原则对居住项目内住宅建筑进行分区域、分类型管控。
其中,中心城区(莞城、东城、南城和万江)、轨道站点TOD地区等高密度发展区域实施重点地区严格管控,居住用地和居住混合用地(一类居住用地除外)不能规划建设低层住宅和多层联排式住宅。
一般地区实施适度管控,为保持正常延续性、适应市场客观需求,允许规划少部分层数低的住宅,同时限制该类住宅规模。具体要求是:项目中规划建设低层住宅(包括单元式和联排式)以及多层联排式住宅的住宅建筑基底面积总和占项目总用地面积的比例也作出明确规定,其中居住用地为10%,常规居住+商业混合用地为7%。低层住宅和多层联排式住宅组团与其他住宅组团之间,应形成相对独立的区域,区域间应设置集中绿地及公共活动空间,便于居民开展户外活动。
《意见》还特别提到,居住项目内严禁建设别墅,低层及多层住宅严禁变相建设为别墅。8月13日前,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已获批的建设项目,按照已批方案进行建设,或在不改变原规则总体布局结构的前提下申请方案微调的,继续执行原审批标准,不适用《意见》。也就是说,对于市面上已经通过规划审批的项目来说,可以继续按原方案建筑出售,不受《意见》制约。
记者手记
实施“禁墅令”向上“拓空间”
市自然资源局昨日发布《意见》,按照高低有别、分类处理的原则对居住项目内住宅建筑进行分区域、分类型管控,禁止中心城区、轨道站点TOD等高密度发展区域和其他一般地区建设别墅。
记者梳理发现,《意见》正文中“禁止”“限制”“不得”“不应”等“限定”词汇频频出现,对别墅的“管控”力度空前,可谓是东莞史上最严“禁墅令”。而这,正表明了东莞强化土地利用管控、拓展和优化空间的决心和态度。
随着大湾区建设的推进,东莞迎来新一轮重大历史性机遇。目前,东莞土地开发强度逼近极限,城市建设用地紧张,由于东莞没有大面积的土地开发,只能向上“拓空间”,在拓展和优化空间上谋求突破。
今年东莞市政府“一号文”聚焦“拓空间”,集约化用地成为东莞当下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意见》的出台,正是东莞节约利用土地、提升集约发展品质的有力之举。
记者刘召潘少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