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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打好监督执纪“组合拳”

原标题:南宁: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打好监督执纪“组合拳”

今年来,南宁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监督挺在前面,主动适应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新要求,执纪理念从“抓关键少数”向“管住大多数”、从“抓大放小”向“抓早抓小”转变。先后制定《南宁市贯彻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施办法(试行)》,将“四种形态”细化为十个刻度,明确各刻度适用情形、处理方式、典型案例、部门责任,将“四种形态”运用情况作为监督执纪工作的标准,推动“四种形态”真正落地生根。

坚持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突出一个“早”字。加强日常管理监督,善于“小题大做”,敢于“抓早抓小”,把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工作抓牢抓实,在精准运用“第一种形态”上下足功夫。既做好常态化的正面教育和反面警示,又抓住关键节点教育约束,早教育、常提醒,不断强化党员干部的纪律和规矩意识,达到治小病于未萌,实现“防治未病”效果。今年1-7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实践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1223人次,占“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次的66.7%;开展谈话函询276件次,给予组织措施处理817人,其中开展谈话提醒或打招呼395人次,警示谈话124人次,批评教育185人次。

坚持严管厚爱,动辄则咎,突出一个“纪”字。严把党章党规党纪政策界限,综合运用第二、三种形态,处理好“树木”与“森林”的关系。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露头就打”。坚持宽严相济、区别对待、妥善处理,做到及时发现、及时调查、及时纠正、及时处理,防止小错误发展成大祸患,“小毛病”拖成“大问题”。今年1-7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实践运用监督执纪第二、三种形态540人次,占比29.4%。

坚持治病救人、重拳出击,突出一个“严”字。坚持反腐败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积极稳妥用好第四种形态,对涉嫌违法犯罪的,持续加大审查调查力度,着力发挥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工作的政治效果、法纪效果和社会效果。围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项治理等重点工作,紧盯精准扶贫、惠农补贴、征迁补偿等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达到“查处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目的。今年1-7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实践运用监督执纪第四种形态处理71人次,占比3.9%。(南宁市纪委监委廖军郭金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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