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他服刑期间3年领工资18.34万,纪委追回
2008年5月31日至2011年5月30日,高某被羁押及服刑期间,还照常发着工资。
8日河北省纪委监委报道,前不久在开展专项检查时,保定市纪委监委检查组发现一起案件的处分决定执行被打了“白条”,随即下发了整改通知,追回违规发放的工资18.34万元,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并进行全市通报。该事件为:2008年5月31日至2011年5月30日,高某被羁押及服刑期间,还照常发着工资。
河北纪委监委网站截图
此后,保定市纪委监委联合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利用2个月时间,对2013年以来全市受处分人员处分决定执行相关情况进行“拉网式”排查,重点检查处分决定送达、宣布、归档以及受处分人员职务级别、工资待遇、年度考核、奖金发放、评先选优、任用晋升等方面。
“通过检查发现,违规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违规发放绩效工资、年度考核不合规等问题较为普遍。”保定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分析说,出现这些问题,主要是由于纪检监察机关与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缺乏沟通协调配合,工作人员对相关政策不熟悉、对处分决定执行跟踪督促不到位造成的。针对发现的问题,保定市纪委监委建立了工作台账,加强跟踪督导,实行销号管理。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除了保定这起案例,此前还有多起羁押、服刑人员照领工资的事件被曝光。
去年5月媒体报道,河南省开封市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副主任科员宋某因刑事犯罪被判5年,服刑期间工资和住房公积金均正常发放。
此后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对外回应:2018年4月1日至5月15日,示范区工委第一巡察组对示范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开展巡察工作。在巡察过程中,发现机关事务管理局存在为缺岗人员宋某发放工资的情况,巡察组按照相关程序将此事向区纪工委作了汇报。目前,当事人宋某已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违纪所得已全部收缴。对相关责任单位、相关责任人存在的问题正在调查处理当中。
2016年5月媒体报道,陕西省宝鸡市扶风县林业站原副站长李新奇因非法经营罪在监狱服刑,服刑期间正常领取工资。在群众举报后,李新奇被开除公职和党籍,林业站书记、站长被停职调查。
新京报记者许腾飞
责任编辑:赵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