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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红谷滩杀人案开庭,被告人鉴定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原标题:南昌红谷滩杀人案开庭,被告人鉴定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新京报讯(记者王巍)今日(8月5日)上午,南昌红谷滩杀人案在江西省南昌市中级法院一审开庭。被告人经鉴定患双相情感障碍,案发时处于缓解状态,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该案未当庭宣判。

南昌红谷滩杀人案开庭,被告人鉴定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庭审现场。来源江西高院官方微信

据南昌公安局此前通报,2019年5月24日下午5时18分许,红谷滩新区凤凰中大道路段发生一起伤人案。接警后,民警赶赴现场将犯罪嫌疑人万某弟(男,32岁,南昌人)控制。伤者沈某某(女,24岁,江西瑞金人)经抢救无效死亡。

今日上午,万某弟因涉嫌故意杀人在南昌中院受审。据江西高院官方微信通报,检方指控,被告人万某弟产生杀人想法后,于2019年5月24日购买尖刀等,到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万达广场附近寻找作案目标。过程中,万某弟见被害人沈某某及同伴共三人,遂尾随在三人身后伺机作案。当行至和昌集团施工工地西门口时,万某弟持尖刀往沈某某颈脖处连刺数刀,之后逃离现场。沈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学尸体检验鉴定,被害人沈某某系被他人用单刃刺器刺伤全身多处致大出血死亡。

经江西精神病学司法鉴定所鉴定,被告人万某弟患有双相情感障碍,案发时处于缓解状态,辨认和控制能力完整,评定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该案将择期宣判。

编辑潘佳锟校对柳宝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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