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半年江苏141家企业进入环保红黑等级名单让环保失信企业处处碰壁
日前,常州某干燥设备有限公司因未依法报批环评文件,被处以罚款,并责令停止建设。根据环保信用评价办法,目前该企业信用评价得分为1分,信用等级为红色。因被评为“红色企业”,企业最近一笔转贷受到影响。
在江苏,环保失信企业处处碰壁。7月26日,从省生态环境厅了解到,新出炉的江苏上半年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结果显示,全省参评企业46046家,141家企业上了“失信名单”,其中红色企业(较重失信)89家,黑色企业(严重失信)52家。
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7月26日,记者走进南京一家胶带生产企业,空气中几乎闻不到难闻的气味。然而,就在今年3月,这里还是另一番景象:由于企业对原料搅拌过程中产生的气体没有按规定配套废气收集处理装置,车间中气味难闻。对此,当地生态环境部门责令企业停产整治,并对企业处以罚款6.2万元。
“企业未按规定配套大气污染防治设施被责令停产整治,属于较重失信行为。根据《江苏省企业环保信用评价暂行办法》,企业被评为黑色等级。依据我省差别化水电价政策,今年下半年企业正常生产,每月将多缴电费1.4万元、水费600余元。”南京市生态环境局法规处石勇说,我们对企业也不是“一棍子打死”,5月,企业完成停产整改,由于企业整改及时、到位,惩戒期满后企业信用将得到恢复。
“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省生态环境厅综合处汪琦介绍,按目前政策,我省对黑色企业污水处理费每吨上调1元,用电价格每千瓦时上调0.1元;红色企业污水处理费每吨上调0.6元,用电价格每千瓦时上调0.05元。
2月25日,盐城大丰区某企业因年产600万只玻璃杯项目未依法报批环评文件,被责令停止建设,并处以罚款。盐城市生态环境局法规处孙卫华说,该企业环保信用等级被评为“红色”,评价结果被推送到盐城市信用信息平台,抄送发改、金融、建设、水利、电力等部门(单位)进行联合惩戒。
我省生态环境部门与人民银行、银监局等建立了协作机制,定期提供评级结果作为金融机构实施绿色信贷的重要依据。在江苏多地,银行对红黑色企业实行一票否决,原则上不予新增贷款。
监督惩戒同时,注重正向引导
多年来,我省在环保信用体系建设方面不断探索。2013年,我省制定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及标准,评价结果从高到低分为五色等级,为全国开展环保信用评价提供了典型示范。我省今年1月1日正式实行《江苏省企业环保信用评价暂行办法》,沿用五色等级划分方式,即绿色(守信)、蓝色(一般守信)、黄色(一般失信)、红色(较重失信)、黑色(严重失信),同时在评价标准、计分方式等方面做了重大调整。新出台的评价办法实行满分12分的滚动记分制度。根据企业环境行为的恶劣程度、环境影响程度,最少扣1分,最多直接扣满12分,例如,对因环境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类别一次扣12分。
“原来是年度评价方式,周期很长,如果企业产生较为严重的失信行为,需要几个月到一年的时间才能在环境评价结果中体现。”汪琦介绍,新办法实行动态评价模式,一项失信记录产生后,最迟在半个月内就反映到环保信用评价结果上,更好地满足信用管理的时效性要求。
在发挥监督惩戒作用的同时,环保信用制度也在激励一些企业主动加大环保投入,争做环保守法企业。“硫化物含量0.02毫克/升、氨氮含量为0.04毫克/升……”近日,扬子江药业集团江苏海慈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厂区污水检测结果显示,所有指标全部达标,多项指标大幅低于国家标准。近年来,扬子江集团仅泰州地区企业就投资近2亿元,建成6座污水处理站。由于积极治污,该企业获得正向激励。去年,我省发布第一批秋冬季错峰生产及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停限产豁免企业名单,扬子江集团3家公司拿到“豁免牌”。
“环保信用评价,倒逼企业注重保护环境。在监督惩戒的同时,正向引导也越来越重要。”省生态环境厅综合处负责人告诉记者,对于绿色企业,生态环境部门将优先安排环保引导资金,对红黑色企业暂停环保专项资金补助。同时,企业要想申请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停限产豁免,前提条件之一,就是要成为绿色企业。
完善企业信用评价任重道远
除了动态评价模式,我省环保信用评价办法的另一大亮点,是构建了平行管理方式。比如,对流动性较大的建筑企业来说,原来企业在不同地区违规,扣分信息并没有叠加,企业不太重视,而现在,全省信用评价联网,企业在不同地区的违规信息会叠加,使流动性企业也不得不重视环保。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强化排污者责任,健全环保信用评价、信息强制性披露、严惩重罚等制度”,对环保信用工作提出更高要求。
目前,我省已建立全省统一的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系统。记者点击省生态环境厅官方网站的“信息公开——环保信用”栏目,可以查询每个企业的环保信用等级。截至今年上半年,我省参评企业46046家,较2017年增加36%,每天公众查询记录近千条次。企业可以通过企业端查询信用信息记录和评级、提出异议等。
经过多年积极探索,江苏企业环保信用体系实现了规范、及时、动态评价,大幅提高了评价的公开公平公正度,但要完善企业信用评价,仍然任重道远。
省生态环境厅综合处负责人介绍,接下来,省生态环境厅将不断完善企业信用评价办法,发挥绿色等级企业典型示范作用,进一步强化正面引导。同时,积极拓宽评价结果的应用渠道,细化落实与资金项目、日常监管相关联的环保信用奖惩办法,主动融入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两大系统,寻求与金融、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合作机制,使环保信用发挥更大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