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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用法治视角审视“赚钱”App

原标题:评论:用法治视角审视“赚钱”App

用法治视角审视“赚钱”App

看新闻可以赚现金,刷视频可以拿红包,甚至聊天打字、走路跑步也可以赚钱……现在,一批声称使用就能赚钱的手机App,频繁在网络上打广告,吸引大量用户下载安装。记者调查发现,此类App多数涉嫌夸大宣传,承诺的高额回报往往无法兑现,鼓励用户拉人头发展下线的模式,引发质疑(7月29日新华社)。

在安智、应用汇、豌豆荚等手机应用市场中,打着“能赚钱”噱头的App不在少数,且覆盖领域很广,包括新闻阅读、影音播放、手机输入法、健康运动等。相关应用的下载量最高的超过千万,下载量过百万的也不在少数。然而,天上不会掉馅饼。看新闻、刷视频、走路、打字等行为本身并不会产生经济价值,App经营者自己都没有利润来源,难道自掏腰包让用户“赚钱”?

事实上,许多“赚钱”App的广告很诱人,实际操作却耗时耗力,且很难达到规定的提现门槛。相反,一些用户为了追求所谓的高收益,不惜在App上花钱购买“糖果”“金币”等虚拟产品,到头来竹篮打水一场空。此外,“赚钱”App大都要求用户填写真实姓名、手机号码,有些还需要绑定微信号,用户在获得蝇头小利的同时,很可能付出个人信息泄露的代价。对此,有关部门多次呼吁,不要轻信此类玩手机、刷微信轻松赚钱的广告,以免上当受骗。

除了提醒消费者提高防范意识外,更要从源头加强监管,用法治视角审视“赚钱”App,杜绝违法App流入市场。事实上,许多“赚钱”App都是有意打法律擦边球,甚至已经逾越法律边界。比如,涉嫌传销。有的App鼓励发展下线,使得老用户、新用户之间构成了上下层级,并以参加者本人直接和间接发展的下线人数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形成“金钱链”,这一模式与《禁止传销条例》第7条对于传销行为的定义极为相似。再比如,涉嫌赌博。《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的使用范围仅限于兑换自身提供的网络游戏产品和服务,不得用于支付、购买实物或者兑换其他单位的产品和服务。一些App宣传“领金币可提现或兑换现实商品”,却使得虚拟货币变成了筹码,类似赌博。此外,一些App依靠其淫秽色情内容吸引点击量,从而通过广告来赚钱,这一行为属于扫黄打非的对象。

整治“赚钱”App,首先需要强化应用平台的审核责任。根据《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应用商店服务提供者应当对应用程序提供者进行真实性、安全性、合法性等审核,建立信用管理制度,并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分类备案。面对那些招摇撞骗的“赚钱”App,应用平台不能当“甩手掌柜”,必须严格履行管理责任,扮演好“守门人”角色,将违法App挡在门外。其次,有关部门要形成合力,加大对相关App不规范行为的处罚力度。有些“赚钱”App有可能存在多重违法行为,公安、文化、网监、市场监管部门必须加强配合,联手整治,确保监管时时在线,猫腻无处藏身。在责令违法App下架的同时,顺藤摸瓜揪出幕后操手,让不法分子受到应有惩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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