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两男子为招揽生意在百货店内设"老虎机"获刑
正义网赣州7月16日电(通讯员黄昭才)为吸引顾客,招揽生意,南康男子尧某伙同好友肖某在自己经营的百货店内开设赌场,提供游戏机供他人赌博。近日,由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检察院依法对尧某、肖某提起公诉,法院以开设赌场罪,分别判处被告人肖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被告人尧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两名被告人退缴的违法所得及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均依法予以没收。
2017年10月,因尧某经营的百货店地理位置较为偏僻,顾客较少,自开业以来利润不是很好,为了扭转局势,尧某与好友肖某商议,决定由肖某提供一台具备退币功能的老虎机和游戏币,将老虎机放置在自己经营的百货店内组织赌客参赌,尧某则负责按游戏币与人民币1:1的比例给赌客兑换用于赌博或结算,肖某则每月支付租金500元另加获利的10%给尧某。至2018年4月,两人共获利6000余元。
后经人举报,当地警方查封了该赌场。案发不久后,尧某被侦查人员传唤到案,肖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经审查,该院认为,被告人肖某、尧某以营利为目的,非法开设、经营赌场,其行为均已触犯刑律,构成开设赌场罪。被告人肖某、尧某到案后均能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法院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遂作出上述判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