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历史与现实方位中的垃圾分类
漫画/陈彬
向长河(国际问题学者)
连日来,上海对垃圾分类“较真”成为民众热议的话题。无独有偶,英国《经济学人》日前发布了一个经济预估模型称,按当前中美经济规模与发展速度,中国将于2025年至2029年之间超过美国,成为全球第一大经济体。
这两者之间貌似风马牛不相及,但在笔者看来,其内在的逻辑非常清晰:当一个国家和社会的富裕水平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对环境卫生与文明发展状态的要求必然会上升到新的阶段。垃圾分类作为其中的一个具体领域,已经成为中国发展进程中一个历史性选择,迟早要迈出这一步。这从国外发达国家的垃圾分类的缘起与发展可窥一斑。
垃圾分类是环保意识逐渐加强的产物,纵观人类文明发展史,在农业社会,垃圾量不大且大都属于有机质,自然降解可做肥料,垃圾处理压根就不是大问题。在欧洲中世纪,人们的环保与卫生意识比较落后,甚至很长时间里人们认为洗澡不利于健康,居住在肮脏的地方才不会得传染病,导致许多王宫贵族常年不洗澡、盛装打扮的贵妇满身虱子的奇葩情形。工业革命是以燃煤驱动蒸汽机起身,煤炭开采与燃烧产生大量污染,伦敦成为“雾都”,莱茵河恶臭不堪。人类环保意识的突飞猛进是二战之后。
垃圾分类作为环保事业发展的高端阶段,与各国的经济发展水平有着某种正相关关系。经济发展水平在欧洲独占鳌头的德国从上世纪60年代起就开始逐步建立垃圾分类与回收体系,前后经历了几十年才完善起来。初始阶段,垃圾分类回收在德国是自发性和区域性的,属于“星星之火”。上世纪60年代初,联邦德国政府建立垃圾回收利用业协会加以引导。转折点是70年代到80年代欧洲爆发的“酸雨”事件——工业污染导致的酸雨造成欧洲森林大面积死亡,莽莽林海成片枯死的恐怖电视画面震撼了德国社会,让环保意识在德国民众中深深扎下了根,并催生了欧洲独一无二的环保主义政党绿党,至今在德国政坛举足轻重。为保护树木德国民众开始有意识地回收纸张,进而拓展到其他品种门类,在上世纪80年代逐步成规模地自发分类回收垃圾。1991年,重新统一不久的德国颁布了《包装条例》,正式启动了德国的垃圾分类回收体系。德国1996年颁布了《循环经济法》,明晰了企业和个人在垃圾分类回收过程中的权责。
相比之下,法国、比利时、意大利等国家对垃圾分类的推广要远远落后于德国及一些北欧国家。法国、比利时都是上世纪90年代才开始大规模铺开,到新世纪之初笔者到那儿工作之时,发现已成体系,尽管细分与精细程度与德国相比还有差距。意大利是众所周知的南穷北富,垃圾分类也能体现这种社会经济发展差异——2017年的统计数字发现,其北部城市总体情况比南部好很多,这也与笔者的直观感受相印证。
在东亚,战后日本的经济起飞远早于韩国,垃圾分类也一样。上世纪50年代,日本迎来了高速增长期,垃圾也大量增加,日本出台《清扫法》开始对家庭垃圾实行分类处理。从1970年出台《废弃物处理法》,到90年代出台《资源有效利用促进法》,再到2000年出台《循环性社会形成推进基本法》,日本对垃圾分类与处理日益精细化。相比之下,韩国的垃圾分类只有20多年的历史,细分方面没有日本那么复杂。
纵观世界,各国垃圾分类并没有统一的模式,各国都根据自己国家的国情各有侧重,总体是由粗放式向精细化发展,惩戒与奖励相结合,核心是培养市民的自觉参与意识,让人们从“嫌麻烦”向“我愿意”转变。
循序渐进是常态,贴近现实才可行。拿日本来说,早期只是分为可燃和不可燃两大类回收,而今有的城市分类高达50余种。当然,细分与民族性格也有关系,一味效仿效果不一定好。对一些国家民众来说,越简单的规则就意味着越强的可操作性。比如,墨西哥只是将垃圾简单地归为“有机废物”和“无机废物”,倒是符合其国情,从效果看还不错,塑料瓶回收等指标超过美国和欧盟。韩国实行的垃圾计量收费制度也让人深受启发——每个家庭按垃圾投放量的多少收取处理费,通过经济杠杆督促人们养成垃圾分类习惯。
对违规者惩戒是通行规则。在德国,违法弃置垃圾的罚款额度因恶劣程度不同在10欧元到5000欧元不等,且垃圾清运工有权力不清运不按规定分类的垃圾。最严的恐怕是日本,严重违法者不仅会被罚款,而且可能“坐牢”——处以五年以下刑罚。
再就是,垃圾分类不是一分了之,分类后垃圾的运输与最终分类处理是一个系统工程。在笔者生活过的柏林,对于不同种类垃圾,承责企业会通过不同车队进行分类收集、专项运输送往不同种类的处理厂处理,处理厂将有生产价值的原材料提取出来,向各产业针对性销售。德国垃圾回收行业每年营业额达500亿欧元,约占全国经济产出的1.5%。
总之,从海外经验看,垃圾分类早开始,早受益;动真格,真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