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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公立医疗机构薪酬改革启动

原标题:东莞市公立医疗机构薪酬改革启动

昨日上午,东莞市公立医疗机构薪酬制度改革工作动员会举行,记者从会上了解到,全市公立医疗机构薪酬制度改革工作即日正式启动,7月1日起将在全市铺开,年底前,全部改革到位。届时,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将更加凸现。

副市长喻丽君出席会议并讲话。喻丽君表示,薪酬制度改革要重点向临床一线以及高风险、高强度的传染、放射等岗位以及有突出贡献的医务人员倾斜,向妇产科、儿科、精神科、全科医生、公卫医生、业务骨干、家庭医生团队以及高层次人才等急需短缺的专业人员倾斜。

此前,市第三人民医院已进行了一年的试点,该院院长邓伟均用详实的数据说话,该院神经外科、胸心外科、儿科,改革后医务人员人均绩效分别增长95%、45%、75%,医务人员收入上升,患者费用反而减少。这为东莞公立医疗机构薪酬制度改革提供了范例。

喻丽君表示,东莞市公立医疗机构薪酬制度改革将于7月1日起在全市铺开,到2019年底,全面建立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激活医院内部管理原动力,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成效更加突显。

喻丽君强调,薪酬制度改革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探索建立适应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公立医疗机构薪酬分配制度,有效体现医务人员的技术劳务价值,这不仅是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的重要举措,也是着力解决医改“最后一公里”问题的有力保障。

薪酬制度改革更是公立医疗机构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喻丽君说,长期坚守在临床一线以及急诊、儿科、妇产科、全科等特殊岗位医务人员的劳务价值无法合理体现,在编人员与非在编专业技术人员“同岗不同酬”,这些共性问题是改革必须解决的,要保障医务人员薪酬待遇合理公平,激发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持续推进公立医疗机构改革往纵深发展。

“通过改革,到2019年底,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全面执行岗位总量管理制度,促进医疗机构收入分配规范化,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更加突显;全面实施预算单位管理制度,确保各级财政投入常态化,公立医疗机构公益属性更加突显;全面建立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激活医院内部管理原动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成效更加突显。”喻丽君说。

通过薪酬制度改革,东莞力争实现公立医院人员经费支出占业务支出比例达40%以上。

■改革亮点

薪酬将向临床一线人员倾斜

东莞公立医疗机构薪酬制度改革怎么改?市卫生健康局相关负责人主要从四个方面进行了阐述:

一、合理确定薪酬总体水平。设定绩效工资总量调控上限,原则上不高于调控水平的1.3倍,逐步将编制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纳入岗位管理,提高薪酬水平,三年内实现同岗同级同酬。

二、公立医疗机构内部绩效自主分配。医院自主确定基础性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重点向临床一线以及高风险、高强度的传染、放射等岗位以及有突出贡献的医务人员倾斜,向妇产科、儿科、精神科、全科医生、公卫医生、业务骨干、家庭医生团队以及高层次人才等急需短缺的专业人员倾斜。自主确定高层次人才分配方式。

三、实施公立医院院长年薪制改革。不同医院,院长的年薪不同,院长薪酬水平,原则上控制在本院在岗职工人均水平的3倍内,市属医院的院长年薪由市财政支付,镇街医院院长的年薪由镇街财政支付,实行年薪制的院长不再参与医院的其他分配,不得再从单位领取年薪制以外的薪酬。

四、建立健全公立医疗机构绩效考评机制。以公益性为导向,加大医疗质量和医疗服务水平考核权重。医院内部职工绩效考核评价办法,要以提升医疗服务质量为核心,综合考虑岗位工作量、风险强度、服务质量、行业规范、技术难度、医德医风、患者满意度等方面。注重强化服务公益发展导向,严禁向科室和医务人员下达创收指标。

记者李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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