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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驻省住建厅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监督作用 助力农村危房改造

原标题:派驻省住建厅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助力农村危房改造

农村危房改造是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总目标中的重点工作。甘肃省纪委监委驻省住建厅纪检监察组紧紧围绕脱贫攻坚“一号工程”大局,深化精准监督,加强调查研究,创新工作方法,强化执纪问责,为全省农村危房改造攻坚战提供了强有力的纪律保证。

提高政治站位,精准监督目标。该纪检监察组把推进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严肃查处违规违纪和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作为提高政治站位和自觉树牢“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衡量标准,始终围绕精准监督,坚持做到“四个紧盯”开展工作。一是紧盯主体责任,做到“三看”。看职责是否明晰,有没有细化任务、责任到人;看措施是否得当,有没有精准施策、落细落实;看监管是否到位,有没有规范用权、全程监管。二是紧盯政策落地,做到“三核查”。核查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以及省委、省纪委监委决策部署是否执行到位,核查危房改造对象识别是否精准,核查危房改造政策内容是否公开、措施是否落实见效。三是紧盯项目资金,做到“三抓”。抓资金分配,抓过程监管,抓问题查处。四是紧盯工作实效,做到“三实”。把保障扶贫工作务实、脱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作为重要遵循。

加强调查研究,督促推动工作。该纪检监察组对近年来查处的涉及危房改造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案例进行全面梳理和分析研究,深刻剖析危房改造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特点和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同时,加强调查研究,深入市(州)、县(市、区)、乡(镇)、村,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政策落实、资金管理以及项目完成、对象确认、群众需求等情况进行督查调研,掌握第一手资料。通过梳理分析案例和实地调查研究,发现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在政策执行、工作管理、对象认定、危房鉴定、资金监管等方面,存在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管理不到位、审核把关不严、隐瞒包庇、弄虚作假、干部作风漂浮等5大类21个具体问题。派驻纪检监察组及时向省纪委监委报告,并对驻在部门党组提出对策建议,有力地推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健康开展。

该纪检监察组创新工作方法,超常规开展监督。一是建立工作协调机制,与驻在部门建立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协调机制,建立月例会制度,共同研究解决问题。二是督促驻在部门切实扛起主体责任,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职能,建立健全农村危房改造“有领导包抓、有具体人干、有督查督导、有明察暗访、有通报曝光”的“五有”工作机制。三是在省住建厅建立“周报告、月督查、月评比”工作制度、每月对各市(州)开展绩效评价指标评比的基础上,派驻纪检监察组每月对各包抓工作组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四是协助省住建厅层层把关,向全省33个深度贫困村选派40名挂职干部,对各地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明察暗访情况进行排名、通报、处理。五是研究制定《开展精准扶贫危房改造专项督导检查工作方案》,提出“三个明确”,即:明确7个督办包抓工作组定期不定期赴实地督促指导,派驻纪检监察组定期对各包抓工作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明确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市(州)、县(市、区)建设部门工作情况进行延伸督查,确保工作不空转;明确督导检查必须带着问题,紧盯整改。六是坚决做到“五查”,一查驻在部门党组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精准扶贫决策部署态度是否坚决,对承担的脱贫攻坚任务是否真抓真管;二查各包抓工作组是否建立了工作台账,是否建立了督促政策落实、检查工作进度等制度;三查县、乡、村三级工作台账,是否按照规定建立了“一户一档”危房改造台账;四查在危房改造专项资金拨付、使用、分配环节中,是否存在违规使用等问题;五查在危房改造中是否存在审核把关不严、危房鉴定随意、鉴定报告不合规、存量信息数据不精准等问题。

该纪检监察组注重整治作风顽疾,严肃查处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一是针对工作作风不扎实、遇到问题不解决,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及时进行约谈。先后约谈驻在部门主要负责同志5次,约谈分管负责同志11次,约谈处级党员领导干部61次,以书面形式提出工作建议16项。先后3次对工作滞后的3个市州6个县的住建部门负责同志进行集体约谈。二是针对巡察中发现的主体责任不落实、作风不扎实等4个方面23个具体问题,向驻在部门党组进行书面反馈,并在党风廉政建设推进会上进行通报,要求建立台账,切实抓好整改落实。三是加大问题查处力度,以案促改。对省住建厅机关的两个处室和一个单位责任人立案审查,严肃问责。对某设计院排查鉴定的《农村住房危险性鉴定报告》存在鉴定结果造假问题,严查快办,充分发挥震慑作用。(编辑:黄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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