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省住建厅获悉,《江苏省城市燃气管道“带病运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近日发布。《方案》明确,今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燃气厂站、市政管道的摸排评估工作,2025年底前基本完成专项治理任务,其中,重大隐患、较大以上风险立即整改;存量改造任务提速改造,2025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
《方案》进一步拓展了治理范围和内容,治理范围向管道附属设施、用户终端延伸,覆盖燃气管道全链条。针对排查工作实际需要,《方案》综合各方面专业意见,细化排查出18类燃气管道“带病运行”问题清单,比如,燃气管道老化、腐蚀、安全间距不足、未设置安全保护装置等。《方案》明确五项重点任务:开展城市燃气管道“带病运行”问题再排查,加快整治城市燃气管道“带病运行”问题,重拳整治第三方施工破坏城市燃气管道问题,加快推进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建立健全燃气管道长效管理机制。我省将按照风险隐患等级确定整治优先级,实施闭环销号管理。对涉燃气项目中存在的各类施工作业行为,我省将逐一登记在册,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实行“零容忍”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