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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多措并举大力发展“院士经济”

原标题:我市多措并举大力发展“院士经济”

近日,我市发布了《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院士长春创业的若干政策意见》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政策意见》),由院士牵头或参与在本市注册和建设的法人企业、项目、园区、平台等,经既定程序审核认定后,享受《政策意见》相关扶持政策。本实施细则中申请的资金实行企业申报、属地初审、集中受理、部门复审、市政府专题联席会议审定后兑现。

关注一:

支持院士创办企业

《政策意见》称,支持院士创办企业,对院士创办的独资或者控股企业(含技术入股),且以该企业为主体投资建设产业化项目的,在完成项目前期准备且开工后,按照新增投资额的30%,给予院士及其团队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资金补助;对院士参股(含技术入股)但不控股的企业,按照院士新增出资额的40%,给予院士及其团队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资金补助;对院士在我市投资创业,引进产业发展急需、拥有关键技术和成果、能够带来巨大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企业或者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给予最高5000万元的启动资金或者股权投资支持;对院士牵头组建,新获批的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按投资额的30%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资金补助;院士牵头组建并管理使用的科学实验室,新获批为国家重点实验室后,给予最高1000万元资金补助;对院士及其团队投资建设且符合国家和省重点支持方向的项目或者企业,优先申报国家和省相关专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优先安排市级科技创新、工业转型、人才发展等专项资金。

关注二:

支持院士参与产业创新平台建设

《政策意见》明确,支持院士及其团队科技成果和重点项目在产业园区和特色小镇建设等领域转化落位,打造产业创新平台。重点支持在我市三大优势产业、六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两新八大”重点服务业领域投资创业。鼓励和支持院士及其团队科研成果和重点项目在长春市产业园区和特色小镇转化落位,促进我市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重点服务业创新发展,培育发展新动能,打造新的经济增长极。建立市直相关部门参加的院士及其团队创业议事协调机制,鼓励院士及其团队参与重点产业创新发展,对推动我市重点产业经济发展起到积极作用的重点项目、重大成果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支持。

支持院士及其团队参与工程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创新创业服务等功能性平台建设。重点支持工业互联网、智能网联汽车、大数据、云计算、现代金融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及现代服务业领域产业平台建设。依托院士及其团队科研方面的优势,吸引和鼓励院士参与我市工程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创新创业服务等功能性平台建设,提高功能性平台建设水平,积极推动我市产业链、创新链建设。建立市直相关部门参加的院士及其团队创业议事协调机制,鼓励院士及其团队参与重点产业创新发展,对推动我市功能性平台建设起到积极作用的重点项目、重大成果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支持。

支持院士及其团队参与重点产业园区建设和产业协同创新发展,围绕重大产业化课题项目联合开发与创新。重点支持国家及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和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等领域投资建设。鼓励院士及其团队参与国家及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和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加快完善技术创新体系,着力提升企业自主创新和成果产业化能力。建立市直相关部门参加的院士及其团队创业议事协调机制,鼓励院士及其团队参与重点产业创新发展,对推动我市重点产业经济发展起到积极作用的国家及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和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等领域投资建设项目,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支持。

支持院士及其团队围绕长春新动能培育和新兴产业发展需求,利用院士工作站等平台,为企业、园区的技术创新提供决策咨询服务,培养科技研发人才,为政府产业政策决策提供智力支撑。加快提升院士工作站等平台服务产业创新能力,通过高层次人才培养输出,重点为高新技术发展、产业政策咨询等方面提供保障。建立市直相关部门参加的院士及其团队创业议事协调机制,鼓励院士及其团队参与重点产业创新发展,对推动我市重点产业经济发展起到积极作用的院士工作站等平台给予支持。

建立支持院士创业工作机制,设立创业项目专家咨询服务委员会,实行服务秘书制,为每位院士配备一名创业秘书,为院士提供全方位个性化服务。通过建立支持院士创业工作机制,为院士创业提供全方位个性化服务。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建立院士及其团队创业议事协调机制,为在域内创业的每位院士配备一名创业秘书,全方位联系院士创业相关事宜,服务院士及其团队参与重点产业创新发展。

《政策意见》要求,为更好地服务院士长春创业,对能够通过政府部门和单位内部信息共享、内部核查办理等方式提取的相关材料由有关部门主动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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