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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眼癌女童家人诉作家陈岚侵权案将于6月18日开庭

原标题:河南眼癌女童家人诉作家陈岚侵权案将于6月18日开庭

王凤雅家属起诉作家陈岚名誉权纠纷一案将于6月18日在上海市闵行区法院颛桥法庭开庭审理。

新京报讯(记者王昱倩)河南患眼癌女童王凤雅死亡事件又有新进展。今日(6月5日)下午,新京报记者从王凤雅爷爷处获悉,王凤雅家属起诉作家陈岚名誉权纠纷一案将于6月18日在上海市闵行区法院颛桥法庭开庭审理。

河南眼癌女童家人诉作家陈岚侵权案将于6月18日开庭

王凤雅家人收到法院通知。图片来源:受访者提供

据新京报此前报道,2018年5月,自媒体文章《王凤雅小朋友之死》刷爆了舆论。文中称河南省太康县一2岁半女童王凤雅被诊断出患有视网膜母细胞瘤,其母杨美芹在获得15万元捐款后未救治眼球已脱出眼眶的女儿,反而去北京高端民营医院为儿子治疗兔唇。2018年5月4日,不到3岁的王凤雅离开人世。

当地政府相关部门介入调查后,确认王凤雅的家人并未挪用筹来的善款,这一事件也不构成刑事案件。陈岚曾在微博上称,王凤雅患上的是“最容易治愈”的癌症,小凤雅没有获得治疗,几次前去探访的爱心妈妈亲眼目睹她被虐待的事实。陈岚当时还指责,杨美芹通过视频打赏的红包未得到公示。

事后陈岚在微博上向小凤雅家人及网友道歉。此前,王凤雅家属的代理律师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施晓俊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此前陈岚在微博上针对王凤雅一家发表的言论截图,陈岚在刑事上涉嫌诽谤罪;在民事上涉嫌侵犯名誉权。“经过综合考虑,我们决定先以侵犯名誉权起诉,如果涉嫌刑事犯罪,再由法院移交给公安。”

2018年9月4日,王太友和王凤雅母亲杨美芹在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起诉陈岚名誉侵权,当天,法院立案受理。

新京报记者获得的起诉状显示,王凤雅的爷爷王太友、母亲杨美芹请求法庭判令陈岚停止侵权其名誉权的行为;在河南的《大河报》、上海的《东方早报》、《新民晚报》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在陈岚的微博上公开置顶道歉,且置顶不少于两个月时间;赔偿原告经济损失8万元,医疗损失3130元,精神损失费5万元;承担原告聘请律师的费用3万元并承担诉讼费。

今日下午,施晓俊告诉新京报记者,他对胜诉有信心,但具体细节不愿过多透露。

新京报记者王昱倩

编辑李劼校对李项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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