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雇凶杀人转包案”追踪:检方再次抗诉后二审开庭
去年12月,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法院重审后作出判决,6名涉案人无罪,检方再次提出刑事抗诉。今日,新京报记者从一庭审旁听人员处获悉,此案于昨日上午在南宁市中级法院二审开庭,当庭未宣判。
新京报讯(记者李一凡)因商业纠纷引发雇凶杀人案,从雇凶者到最后的执行者,中间“转包”5次,价格从200万元缩至10万元。最后执行者不满价格,与暗杀目标蒋严(化名)合伙骗取酬金。去年12月,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法院重审后作出判决,6名涉案人无罪,检方再次提出刑事抗诉。今日(6月4日),新京报记者从一庭审旁听人员处获悉,此案于昨日(6月3日)上午在南宁市中级法院二审开庭,当庭未宣判。
新京报曾于2019年1月11日对重审判决情况进行报道。
南宁中院曾撤销一审裁定发回重审
新京报记者此前报道,因商业纠纷引发“雇凶杀人”案,雇凶者到最后一环执行者,中间“转包”5次,价格从200万元缩至10万元。最后一环,执行者因不满价格,与暗杀目标蒋严(化名)合伙骗取酬金。
2016年,此案一审时,一审法院判决所有被告人无罪,理由是警方办案有种种问题。对此,检察院抗诉称,“法院违法排除合法证据。”
2016年年底,南宁市中级法院因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去年5月3日,案件在青秀区法院重审开庭。由于被告人的辩护人临时向法庭申请调取新的证据,法庭宣布延期审理。6月5日重审再次开庭,6名被告人的辩护人一致认为,6名被告人没有要蒋严(化名)的命,只是绑架勒索钱财。法院当时宣布择期宣判。
重审判决6人无罪检方再次抗诉
2018年12月28日,新京报记者从南宁市青秀区检察院获得一份当日的刑事判决书显示,经审理裁定,公诉机关出示的证据没有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没有达到证据确实、充分的法定证明标准,不能得出6名被告人故意杀人的唯一结论,“被告方辩护人提出的6被告人无罪的意见,本院予以采纳。故判决6被告人无罪。”
此后,新京报记者从蒋严(化名)处获得的一份加盖“青秀区人民检察院”公章的《抗诉请求答复书》显示,其于今年1月3日,请求检察院对被告人“雇凶者”岑如祥,“杀手”罗桂全、常旭东、韩建生、韩桂生、漆为四(均为化名)等6人犯故意杀人罪一案的重审判决提出抗诉。经审查,青秀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该案符合抗诉条件,“本院提出抗诉”。答复时间为“2019年1月8日”。
经过一波三折后,此案在昨日(6月3日)又有了新的进展。今日(6月4日),新京报记者从一庭审旁听人员处获悉,此案于昨日上午在南宁市中级法院二审开庭。控辩双方争论焦点依然围绕非法证据排除是否适用问题。重审判决中,法院认定庭前口供为非法证据,检方进行反驳,但并未被采纳。
此案未当庭宣判。
新京报记者李一凡编辑白馗校对何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