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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商事一审收案数量同比下降13.36%

原标题:民商事一审收案数量同比下降13.36%

今年以来,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大力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全面提升“一乡一庭”建设和应用水平,引导更多纠纷在诉讼外解决,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成效明显。截至目前,该市两级法院民商事一审收案数量同比下降13.36%,9家基层法院民商事新收案件数量实现下降。

主动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推动建立基层社会治理新模式。沧州法院充分发挥地方党委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积极解决乡镇法庭建设中人、财、物保障问题,初步形成了党委政法委统筹协调,人民法院负责指导建设,人民陪审员高效运用,人民群众积极支持,多方参与,便捷高效,富有沧州特色的矛盾纠纷诉前化解新模式。同时,积极搭建法治与德治的桥梁,主动争取地方人大和司法行政机关支持,将乡贤人士吸纳进人民陪审员队伍,有效地将依法治理与村民自治结合起来,将法治手段与道德、乡规民约结合起来。

强力提升“一乡一庭”工作水平,全面推进诉源治理。沧州中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明确将“一乡一庭”工作列为“一把手”工程。今年以来,先后在肃宁、献县组织召开现场会议,进行调度部署:由全市两级法院班子成员定点联系分包乡镇法庭,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行“一乡一庭”每月工作快报制度,通报进展情况、亮点举措、群众反馈、典型案例等信息;建立沧州法院“一乡一庭”工作微信群,及时部署工作、获取信息。在工作推进过程中,部分基层法院在统筹做好规定动作的同时,积极探索创新形成了特色。其中,肃宁法院安装的云视讯系统,实现了乡镇法庭远程视频调解。孟村法院将64名干警整合编组全部分派到“一乡一庭”中,一对一指导分包村庄的民间纠纷调解工作。

依托智慧法院建设,助力多元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全面加速。沧州法院深入推进“登”字号制度改革,严格按照“一人一事一号”原则,对进入法院纠纷案件进行登记,准确录入登字号立案系统。全面规范“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类案件的审理,避免审理程序中的“一人一事生多案”现象,挤掉案件数字水分。今年第一季度,该市法院立“登”字号案件14711件,民商事立案总数13099件,转诉前调解3809件,占比25.89%;诉前调解成功619件,诉前调解成功率16.25%。全面推进“一乡一庭”软件平台应用,并定期对工作数据进行通报。今年以来,沧州法院“一乡一庭”共登记纠纷2541件,成功化解434件,接受群众咨询532人(次),开展法制宣传68次,参与社会综合治理64次,乡镇法庭六大职能作用日渐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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