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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

原标题: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

5月28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省委常委、副省长胡玉亭作省政府关于“放管服效”改革情况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迎光主持会议,副主任卫小春、李悦娥、高卫东出席会议。

会议应出席常委会组成人员63人,出席55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首先通过会议议程:审议《山西省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规定(草案)》;审议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关于修改《山西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四部地方性法规的议案;审议省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山西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草案)》《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修订草案)》《山西省志愿服务条例(修订草案)》《山西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办法修正案(草案)》的议案;审议和批准《朔州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的提出和处理办法》《朔州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提出和处理办法》;审议和批准关于2019年省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听取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效”改革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专题询问;人事任免及其他事项。

会议听取了关于《山西省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规定(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对草案进行了初审。会后,省人大常委会在北京组织立法论证会,有关机构根据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和专家提出的修改建议,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进行了修改,对规定名称、中介机构、政府职责和人大监督、评价机制、法律责任等方面内容进行了规范。本次会议将对草案进行二审。

会议听取了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效”改革情况的报告。近年来,省政府坚持“一个指引、两手硬”工作思路和要求,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把“放管服效”改革作为转职能、提效能、激活力、促发展的重要抓手,省市县上下联动、合力攻坚、纵深推进,改革取得明显成效。报告总结了我省“放管服效”改革的主要工作及成效,指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下一步工作打算。

会议还听取了关于修改《山西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四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关于2019年省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说明和审查结果的报告。

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孙洪山,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景海,省监察委员会有关负责人,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等列席会议。中央媒体记者团到会采访。(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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