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严惩黑恶势力“软暴力”犯罪
跟踪滋扰他人、恶意举报诬陷、播哀乐摆花圈……近年来,黑恶势力不法手段“升级换代”,“软暴力”犯罪对社会造成严重危害。对此,我省不断加大对黑恶势力实施“软暴力”犯罪的打击力度,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去年10月,龚某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宣判。该案中,被告人龚某、刘某自2013年以来在常熟开设赌场、高利放贷,并主动结识社会闲杂人员,逐渐积累经济实力。2014年7月起,龚某、刘某组织马某等人,形成一个犯罪组织,长期实施蹲守、拦截被害人,通过在被害人家门口喷漆、小区内拉横幅等“软暴力”行为聚敛资产,其中开设赌场非法获利金额达300余万元,在该案各被告处搜查到的放贷借条金额就高达4000多万元,资金流水上亿元。常熟市法院认定龚某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窝藏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罚金12万元。其他成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半至18年不等的刑罚。
该案是自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省查处并宣判的首起以“软暴力”为主要行为手段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政法机关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准确把握该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四个特征,在两高两部《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出台之前,打造了司法实践先行先试的样板。在对黑恶势力从严打击的同时,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既防止把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作为一般刑事案件弱化处理,也防止为追求“战果”将一般犯罪案件拔高为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涉及的每一起刑事案件都经得起法律与历史的检验。
为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引向深入,拓宽人民群众举报渠道,除了举报电话和邮政信箱,5月28日,“全国扫黑办智能化举报平台”上线(网址www.12337.gov.cn),受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