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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42名传销头目被诉 传销网络层级超过30级

原标题:广西南宁42名传销头目被诉传销网络层级超过30级

广西南宁42名传销头目被诉 传销网络层级超过30级

庭审现场。

广西南宁42名传销头目被诉 传销网络层级超过30级

庭审现场。

正义网南宁5月24日电(通讯员梁少春)俗话说,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但是就有一些人被钱冲昏了头脑,靠拉人头,忽悠亲朋好友牟取非法利益来“发家致富”。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检察院对辖区一起以交钱申购虚拟份额形式的传销组织42名头目依法提起公诉。

经查明,2013年起,被告人张某萍等42人陆续在南宁市以交钱申购虚拟份额的形式参加以“自愿连锁经营”、“连锁销售”、“纯资本运作”为名的传销组织,该组织要求参加者通过拉人头发展下线并按照“五级三晋制”进行管理,形成上下线传销网络关系,上线人员依照其层级排位、级别和发展下线的人数及申购份额数予以瓜分获得非法收益的方式进行传销活动。该组织从2013年发展至今,网络层级超过了30级,涉案金额特别巨大。

在该传销组织中,被告人张某萍等42人均是老总级别人员,对传销活动的组织、管理、发展壮大起到组织领导作用。同时,部分较高级别的老总成为管账老总,负责管理、安排相关的老总、大经理组成申购委员会,为新申购加入“消费投资”传销活动的人员办理申购手续;另外,管账老总还负责将伞下交上来的申购款汇总、核算后作为工资每个月定期发放给传销成员,核算后的工资根据标准需要收取10%的个人“税金”,该“税金”款由管账老总支配。

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张某萍等42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扰乱经济社会秩序,其行为应当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依法提起公诉。

当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及被告人家属等100余人旁听了庭审。由于该案涉案人数众多、案情复杂,合议庭宣布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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