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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一火锅店使用地沟油公益诉讼案开庭:约100人食用

原标题:陕西一火锅店使用地沟油公益诉讼案开庭:约100人食用

新京报记者从该院新闻机构负责人处获悉,此案中,添加“地沟油”的火锅底料总计销售2100元,约有100余人在该店食用添加“地沟油”的火锅。

新京报讯(记者李一凡)陕西一火锅店使用地沟油公益诉讼案,昨日(5月22日)在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今日(5月23日),新京报记者从该院新闻机构负责人处获悉,此案中,添加“地沟油”的火锅底料总计销售2100元,约有100余人在该店食用添加“地沟油”的火锅。目前,两名嫌疑人以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检方提起公诉。

陕西一火锅店使用地沟油公益诉讼案开庭:约100人食用

陕西火锅店使用地沟油公益诉讼案22日开庭。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法院供图

5月22日,汉台法院公开审理由汉台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嫌疑人苏某亮、李某明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一案。

新京报记者从汉台法院新闻机构负责人处获得的一份文字材料显示,本案被告人苏某亮、李某明为谋取利益,将顾客食用后的餐厨垃圾进行回收过滤,制作成“地沟油”后添加在火锅底料中重新销售给顾客食用。

据统计,在2018年4月至2018年6月面向市场销售总金额为7549.5元,其中添加“地沟油”的火锅底料总计销售2100元。约有100余人在该店食用添加“地沟油”的火锅。

法院认为,被告人的行为侵犯了众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消费者食用添加“地沟油”的火锅,可能对其身体健康造成危害,足以引起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人虽事前不知情,但作为个体经营户应承担附带公益诉讼赔偿责任。

庭审中被告人认罪悔罪。案件将择日宣判。

新京报记者李一凡

编辑李劼校对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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