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潼南一村干部收受索要财物被查处
截至目前,潼南区已开展活动25场次,全区受教育党员干部约957人,7人主动交代问题,退还资金17195元。
“我十分后悔,身为中共党员、村委会主任,帮助贫困户办理补助本是我应尽之责,但我却财迷心窍索要他们的钱和物”。前不久,在潼南区双江镇老关村开展的“以案四说”警示教育会上,老关村原党支部委员、村委会主任刘兴才追悔莫及。
“这个案子很典型,值得大家深思。扶贫资金是高压线,可我们的个别基层干部却踩雷区、碰底线。”双江镇纪委书记奚山峰在警示教育会上说。
“在一些基层干部眼中,吃一点拿一点,似乎是小事一桩,可对于贫困群众而言,有切肤之痛。我们一定要从本案汲取教训,引以为戒,知敬畏、存戒惧、明底线。”一参会的镇干部深有感触地说。
三斤花生也要
事情得从2017年11月9日说起,该镇纪委收到群众反映的有关问题线索——该镇老关村村委会主任刘兴才在帮助贫困户申请建房补助时从中收受索要好处费等。
“在如此高压态势下,居然还有人敢动扶贫的‘歪脑筋’!”接到举报后,双江镇纪委立即对该问题线索开展初核。经调查核实,刘兴才收受索要贫困户财物问题被一一查清。
原来,该村建卡贫困户刘某忠因房屋破损,从2014年起就多次找村委会主任刘兴才帮忙申请建房补助,但刘兴才以“没有交建房申请”为由,一直没有帮忙办理。
2016年6月,刘某忠在自家房屋的大门彻底垮了之后,再次找到了刘兴才,表示“再不修,就要打死人了”。考虑到事情的严重性,刘兴才终于来到刘某忠房屋现场勘查。在查看危房的过程中,刘某忠在自家房屋背后当场送给了刘兴才500元现金和3斤花生。
经刘兴才帮忙联系,刘某忠建房的申请递交上去,建房的事终于得到落实,补助资金也随之到位。在修建房屋期间,刘某忠又给了刘兴才500元钱作为“感谢”。
调查过程中,镇纪委干部问刘某忠:“你为什么要给刘兴才送钱?”
“不送钱他不给我办事,迫不得已呢。”刘某忠一脸无奈。
“听到‘迫不得已’四个字,我的第一感觉就是很愤怒。”双江镇纪委书记奚山峰说,“贫困群众日子本就过得艰难,向他们伸手,良心何安!”
巧立名目捞好处
随着调查的深入,镇纪委顺藤摸瓜,又发现了刘兴才收受索要另一位贫困户好处费的问题。
建卡贫困户陈某礼家庭情况特殊,不但家里穷,还有一个五保户哥哥一同居住。老关村为其申办了易地扶贫搬迁等补助资金用于建房。
“刘兴才说要把补助款拿点给其他农户,我就取了7500元给他。”陈某礼说。
“这样的家庭,你也下得了手?”
“我当时缺钱,又不好意思开口,就告诉陈某礼说要拿点补助给其他农户。”面对镇纪委工作人员问话,刘兴才低着头涨红着脸回答。
除了这“巧立名目”索要的7500元,刘兴才对陈某礼“自觉”送上的2000元感谢费也欣然笑纳。
经查,刘兴才在协助开展危房改造和易地扶贫搬迁等工作过程中,收取贫困户刘某忠、陈某礼好处费10500元和3斤花生。2018年8月13日,该镇纪委对刘兴才作出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决定。随后,刘兴才自行辞去村委会主任职务。
坚决斩断“黑手”
潼南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收受索要困难群众钱物,属于“鸡脚杆上刮油”,吃拿卡要,给钱办事,不给钱不办事,是典型的基层“微腐败”,性质十分恶劣。“我们必须扎紧制度的笼子,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斩断任何胆敢伸向贫困户的‘黑手’,铲除其滋生土壤,努力净化基层政治生态。”
为持续做好监督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潼南区通过播放警示教育片、宣读处分决定、通报案情、印发典型案例口袋书等方式开展扶贫领域“以案四说”警示教育活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截至目前,潼南区已开展活动25场次,全区受教育党员干部约957人,7人主动交代问题,退还资金17195元。
“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严重影响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我们一以贯之坚决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对敢动扶贫‘奶酪’者严惩不贷,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证。”潼南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