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吉药控股实控人拟变更为吉林省国资委
新京报讯(记者王卡拉)5月17日,吉药控股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卢忠奎和黄克凤夫妇、持股 5%以上股东孙军和股东梅河口金河德正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转让方”)拟转让共计101073921股给与吉林省吉盛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吉盛资产”),占总股本 15.18%。若上述股份转让最终实施完成,吉药控股的控股股东将变为吉盛资产,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吉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吉林省国资委”)。
5月17日,转让方与吉盛资产签署了《股份转让意向协议》,卢忠奎、黄克凤同意拟将其持有的吉药控股5.44%的股份,共计36220995股给吉盛资产。孙军同意拟将其持有的吉药控股4.58%的股份。共计31847190股转让给吉盛资产。梅河口金河德正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同意拟将其持有的吉药控股4.96%的股份。共计33005736股转让给吉盛资产。拟转让股份数量共计101073921股,占总股本15.18%。在满足先决条件的情况下,双方协商确定,最终的收购价格及支付方式,以尽职调查后双方签署、并经国资监管机构批准的正式《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为准。
上述股份转让完成后,卢忠奎和黄克凤夫妇拟将剩余股票中的95162985股,占吉药控股总股本14.29%(包括上述股份因配股、送股、转增股等而增加的股份)对应的表决权、提名和提案权、参会权、监督建议权以及除收益权、股份转让和质押担保等财产性权利之外的其他权利委托吉盛资产行使。有关表决权委托的相关事项,由卢忠奎和黄克凤夫妇、吉盛资产另行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进行约定。
吉药控股认为,若上述股份转让最终实施完成,公司的控股股东将变为吉林省吉盛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吉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利于优化公司股权结构,为公司带来业务与资金资源,促进公司整体业务发展,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对公司未来经营有着长期积极的影响。但短期内对本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持续经营能力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不过,本次股份转让及表决权委托事项仍处于意向性阶段,尚需进一步磋商,最终方案形成后尚需签署正式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和一致行动协议,并经相关国资监管部门及相关审核部门批准。
编辑赵昀校对何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