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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广州市反馈督察情况

原标题: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广州市反馈督察情况

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2017年以来市委常委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专项议题33次,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出批示指示642次。制定实施《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环境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切实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分别担任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第一总指挥和总指挥,推动一批重点、难点环境问题得到解决。

大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与人居环境改善。近年来,广州市清理整治“散乱污”企业(场所)6万多个,主动淘汰印染行业落后产能7846万米。启动19个产业园区提质增效试点项目,92个项目获评国家级绿色制造示范项目。大力推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建成生活污水处理厂54座,处理能力达552.2万吨/日;25个城中村完成截污,1095个村社建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6座生活垃圾焚烧厂、6座填埋场和13座建筑废弃物消纳场建成投运。提前完成52个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任务,水质达标率100%。连续三年在“全省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中排名第一。

不断改革创新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出台《广州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2014~2030年)》,建立多部门参与的联审机制。设立2747名镇(街)园区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员队伍,实现环保监管机制“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系统深入推进水污染治理工作,在市区镇村四级“河长制”基础上,创新增设“流域河长”,创新推出“四洗”(洗楼、洗井、洗管、洗河)清源行动,2018年成功入选国家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示范性城市。积极创建广东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设立全国首家绿色金融创新中心。

下大力气推进大气污染治理。2017年以来,在全国率先推进燃煤电厂“超洁净排放”改造,全市35台总装机容量535.9万千瓦的燃煤发电机组或企业自备发电锅炉完成改造。坚决关停广州发电厂、旺隆电厂,增城区新塘环保工业园76家污染企业。累计投放纯电动公交车10486台,基本实现市区公交纯电动化。

白云区近年完成清理整顿“散乱污”场所超3万家,2018年环境违法行政处罚案件数位列全国区县第一。2017年以来,广州市实现PM2.5浓度连续达标,成为国家中心城市及地区生产总值超万亿元、常住人口超千万人的省会城市中率先实现PM2.5达标的城市。

广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本次督察工作,严肃查处督察组交办的群众举报环境问题,并及时向社会公开。截至2019年3月底,督察组交办的873宗环境举报问题已办结808宗,其中责令(限期)整改588家,查封19家,立案处罚74宗,罚款871.76万元,约谈5人。

督察指出,广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过程积累的一些突出环境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环境保护形势依然严峻,对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和人民群众期盼,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仍存在薄弱环节。存在问题如下:

一是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统筹推进力度有待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仍有不足。广州市尚未出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未建立覆盖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环境保护职责体系。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考核不够严格,2017年天河区的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番禺区的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南沙区的金洲涌水质改善等指标均未达到目标值,但当年环境保护责任考核天河、番禺、南沙仍被评为优秀等次。部分基层“河长”责任不落实,全市村(居)级河长“四个查清”完成率仅22%,部分河长未能按要求完成巡河工作。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合力有待加强。黄埔区镇龙生活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日设计处理能力3万吨,已于2012年建设完工,但由于黄埔区土地储备中心、重点项目办对广汕公路、龙新路征迁工作推诿扯皮,导致本应同步建设的污水管网一拖再拖,每日近1.2万吨生活污水直排。2016至2018年间,南沙、花都、增城3区年均机动车排气污染道路抽检处罚数不足30次,数量明显偏低。广州市加油站地下油罐应于2017年年底前全部更新为双层罐或完成防渗池设置,但至督察时全市2174个地下油罐仅408个完成改造,完成率仅18.8%,进度严重滞后。

部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实不到位。白云、番禺、增城、南沙等区部分工地未落实扬尘防治“6个100%”防治措施。我省明确要求2012年起对新建项目VOCs排放总量进行“点对点”总量削减替代,但市本级、白云区、番禺区、南沙区、从化区新建项目环评审批时,均未严格落实相关要求。广州港186个大小泊位已安装靠港船舶岸电设备,但岸电设备大多处于闲置状态。广州市锅炉注册登记管理动态修正工作流于形式,台账错漏问题突出。

二是水污染防治形势十分严峻。水质改善未达整改目标要求。2018年大墩断面水质为Ⅲ类,蕉门断面水质从2017年Ⅱ类下降为2018年Ⅲ类,鸦岗断面水质从2017年Ⅴ类下降为2018年劣Ⅴ类,均未达到年度考核目标要求。此外,白坭河大坳省考断面水质为劣Ⅴ类,未达到考核目标要求。部分国考断面上游支流污染严重,2018年11月,大墩断面所在东江北干流(广州)和鸦岗断面上游白坭河、流溪河的156条一级支流中,45条仍为劣V类。

流溪河流域污染防治不力。流溪河污染整治未达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序时进度要求,中下游仍未消除劣Ⅴ类水体,直接影响国考鸦岗断面水质按期达标。在竹料、龙归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尚有约2.2万吨/日余量的情况下,2018年11月被迫建设日处理能力共6万吨的一体化临时处理设施。按照《广州市流溪河流域保护条例》要求,广州市应批准实施流溪河流域综合规划等工作,至督察时,流溪河流域综合规划仍在报批,流域水体纳污能力仍未核定,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仍未分解到区,流域内白云、黄埔、从化区未按要求开展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考核。

部分区域生活污水处理能力缺口问题突出。白云区生活污水处理能力长期与实际需要不匹配,2018年生活污水处理能力缺口仍达76万吨/日。根据工作要求,白云区健康城净水厂(设计处理能力15万吨/日)、荔湾区西朗生活污水处理厂二期(设计处理能力30万吨/日)应于2019年年底前建成,但至督察时仍未动工建设。

污水处理设施未充分发挥减排效益。2018年全市正在运行的50个污水处理厂,氨氮年平均进水浓度为17.9毫克/升,占全市总处理能力约7成的30个污水处理厂进水氨氮浓度未达到19.2毫克/升的目标要求,其中大坦沙、猎德、西朗等大型生活污水处理厂分别仅为16.5、17.4和15.5毫克/升。增城区新塘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能力20万吨/日)因截污管网不完善,运行负荷仅50%,周边温涌、米场涌等河涌水质长期劣于Ⅴ类。南沙、从化区部分区域污水管网不完善、雨污分流不彻底,雨水、山水混入污水管网问题突出,从化区良口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南沙区榄核净水厂等5个污水处理厂进水氨氮浓度长期低于10毫克/升。

三是一些突出环境问题尚未得到解决。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建设推进缓慢。2017年广州市焚烧处置类危险废物产生量约2.5万吨,现有处置能力仅0.95万吨,缺口达1.55万吨。2017年、2018年全市医疗废物产生量均超过2.5万吨,全部交由广东生活环境无害化处理中心进行处置,但该中心设计处理能力仅0.97万吨/年,长期处于超负荷运转状态,环境风险隐患十分突出。广州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干化设施建设进展缓慢,随机抽查13家生活污水处理厂,龙归生活污水处理厂等8家未按期完成整改。(下转A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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