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省纪委监委派驻省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聚焦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责任、任务落实和群众环境信访举报问题办理等,靠前一步、下沉一线,强化力量聚合、措施融合、工作配合,持续推动集中整治提质增效。
截至目前,全省生态环境部门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要求即知即改的39个具体整改措施已基本完成,中央督察交办的1707件群众举报件已办结1548件。
纪检监察组坚持把督促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和群众信访举报问题办理作为年度工作重点,围绕中央督查反馈的59项问题,督促省生态环境厅党组细化分解具体任务,印发《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划》,全面启动实施《2024年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计划》。
“我们充分发挥省纪委监委统筹领导、派驻机构监督推动、职能部门合力推进、各级抓好具体落实的工作协调机制作用,通过会议调度、调研走访、约谈提醒等方式,推动监督监管同向发力。”纪检监察组相关负责人介绍。
纪检监察组督促省生态环境厅配合省人大、省政协、省委办公厅、省委督查室开展综合督查、专项监督调研、民主监督等,压实各地中央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责任。督促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省检察院研判分析和调查核实中央督察组移交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线索。
纪检监察组督促省生态环境厅在门户网站公布各市州、兰州新区、甘肃矿区等17家生态环境部门电话、网络、来信等举报方式,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渠道。压实生态环境信访首接首办责任,督促全省各级生态环境保护部门快办快结涉及水污染、废气污染、噪声污染等信访举报问题。
建立省级噪声典型投诉督办机制,向兰州、白银、武威等7个市(州)发函督办11件噪声投诉典型案件,在兰州、天水、嘉峪关3市开展宁静小区建设……纪检监察组坚持查治结合、纠建并举,督促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把整改共性问题与个性问题、立行立改与长效机制建设统筹起来,着力整治农村生活污水乱排乱流、工业噪声扰民、对群众反映推诿扯皮、生态环境执法一刀切和逐利执法等方面问题,切实推动督察问题整改,纠治政绩观偏差,减轻基层分担。今年以来,督促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责任处室开展调研督导47次,建立完善制度机制2项。
纪检监察组梳理排查2021年以来生态环保领域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建立完善集中整治重点问题线索台账,逐件过筛,严肃查纠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开展集中整治打折扣、工作推动缓慢、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不正确履行职责等问题,以严格监督执纪和精准有效问责助推集中整治取得实效。(供稿瞿瑞业编辑毛玉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