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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宁:1-4月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5人

原标题:休宁:1-4月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5人

今年以来,休宁县纪委监委认真贯彻稳中求进基本工作方针,依规依纪依法履行纪检监察职责,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断提升监督执纪问责社会实效。截止4月底,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共处置问题线索266件,给予组织措施83人;立案审查53件,结案8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5人(其中科级干部3人)。

坚持源头管控。对信访举报、上级交办、巡视巡察移交、公检法以及财政、审计等部门移送的问题线索,统一归口管理、逐件编号登记、建立电子台账,严防线索失控、失管和案源流失。启动问题线索快速处置程序,及时召开委问题线索集体排查小组会议,分析研究处置问题线索,对巡视巡察移交、涉黑涉恶腐败、脱贫攻坚领域的重点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办理。强化日常跟踪管理,全程了解办理进展情况,视情下发办理督办单,重要问题线索由委主要领导亲自牵头负责督办,推动压力传导,确保问题线索按时保质办结。

注重分类处置。全面落实监督责任,坚持把“四种形态”贯穿于监督执纪问责各环节,在严惩极少数的同时,更加注重管住大多数,注重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共发出函询通知书23份、纪律检查和监察建议书6份,强化其纪律规矩意识。坚持容错纠错和严肃问责有机结合,深化运用批评教育、警示谈话、诫勉谈话、纪律处分、问责约谈等措施,确保挺纪立规在前。1-4月,运用“四种形态”处理247人次,增长142.16%。其中,第一种形态160人次,占处理总人次的64.8%;第二种形态66人次,占26.7%;第三种形态10人次,占4%;第四种形态11人次,占4.5%。

严肃执纪问责。坚持正风肃纪不停步,结合当前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脱贫攻坚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等重点工作,对违纪违法的党员干部进行严肃惩处。用好纪律戒尺警示教育,编发转发典型案例通报6期,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等典型案件点名道姓曝光,强化震慑。印发责任追究情况通报1期,对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移交的4名科级领导干部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存在的监管失职问题进行严肃追责问责,责成2个县直单位就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管理及资金使用过程中的履职不到位问题,分别向县委、县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并组织开展违规使用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专项整治,要求全县各单位以案为鉴,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扎实抓好以案促改工作,以实际行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黄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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