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内新闻 > 正文

酒泉:以案代训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质效

原标题:酒泉:以案代训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质效

由于经验不足、案情复杂等原因,甘肃酒泉市肃州区纪委监委在办理区“留置第一案”时,一度遇到一些难题。为此,酒泉市纪委监委及时安排有关审查调查室干部“手把手”进行业务指导,不仅督进度还支招法,有效提升了案件办理质效。

为更好适应纪检监察工作新任务、新要求,切实提高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案件办理水平,酒泉市纪委监委在积极推行班子成员包挂案件制、案件质量评查制的同时,还建立了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以案代训”制度,即根据工作需要,分期分批选派县、乡纪检监察干部到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审查调查室、信访室和案件监督管理室进行跟班学习,全面参与纪检监察业务工作,在工作实践中提升业务水平。

“这样的学习真是管用、实用。”谈起参与以案代训的经历,金塔县纪委监委干部李梦华说,“通过全程参与问题线索处置,不仅熟练掌握了审查调查工作流程、文书制发格式,还学到了很多书本中学不到的方法和技巧,对今后开展工作有很强的指导性”。

在她看来,通过以案代训的方式进行业务学习,比文件和会议的形式效果更好。学习期间,部室主任采取“一对一”模式,安排业务骨干与参训干部“结对子”,及时传授经验,解惑答疑。同时,参训干部全面参与制定预案、谈话、案情讨论、报告起草等工作,并与部室干部一起进行政治学习,力求在参训期间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双提升”。

“以案代训并不是跑跑腿、打下手,真正目的是让学员取到‘真经’,提高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整体素质和水平”。酒泉市纪委监委组织部负责人表示。

据悉,今年以来,全市7个市县区纪委监委陆续选派30余名县、乡纪检监察干部到市纪委以案代训。他们不仅在参训过程中学到了知识、发挥了作用,还积极将“取经成果”运用到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实践中。

1至4月,全市68个乡镇中,已有47个乡镇纪委突破了“零办案”,案件质量有了明显提升。(供稿张瑞编辑呼双鹏)

相关阅读:
股市调整背后存在向好基础 易会满谈上市公司“四条底线” 哪些公司碰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