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8个重量级“保护伞”
5月7日上午,湖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湖北省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情况。
据通报,去年以来湖北省纪委监委共查办了8名厅局级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包括:
黄冈市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局长汪治怀,
武汉市委政法委原常务副书记周滨,
武汉市黄陂区政协原主席李胜桥,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原院长王晨,
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原院长刘汉强,
省纪委监委派驻省自然资源厅纪检监察组原组长王保平,
武汉市武昌区公安分局原局长皮兴胜,
武汉市委原常委、武汉开发区工委原书记、汉南区委原书记胡洪春。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上述点名的8个“保护伞”,汪治怀、周滨、李胜桥、王晨、刘汉强、皮兴胜6人来自政法系统,王保平来自纪检监察系统。
汪治怀出生于1960年6月,早期任职于黄石市公安局,2012年3月后历任黄冈市副市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去年4月,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三个月后,汪治怀被查。去年9月“双开”通报显示,汪治怀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地方公安机关负责人,理想信念丧失,长期与私营企业主称兄道弟,甘于被“围猎”,执法犯法、贪赃枉法,充当涉毒涉赌等违法犯罪分子的“保护伞”,道德败坏、腐化堕落,严重违反党的纪律。
去年10月,武汉市委政法委原常务副书记周滨、武汉市江汉区法院原院长刘汉强两人同日被查。
此次湖北省纪委监委发布典型案件显示,两人违规为涉黑犯罪人员办理假释。2011年7月,时任武汉中院刑二庭庭长刘汉强按照时任武汉中院副院长周滨授意,在明知涉黑犯罪人员林明学不符合假释条件的情况下,给案件承办人打招呼、违规提起复议、对有关人员施压误导。2011年8月,周滨分别主持召开庭务会和刑事审判专业委员会会议,通过给参会人员施加影响,隐瞒林明学具有主犯、犯数罪、涉众性经济犯罪等多个假释应从严把握的情形等方式,误导庭务会和刑事审判专业委员会同意对林明学假释,并直接签发了对林明学予以假释的刑事裁定书,致使不该假释的罪犯被假释。林明学被违法假释后,又实施了故意伤害、容留他人吸毒、聚众淫乱、行贿等多种犯罪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2019年4月,周滨、刘汉强被开除党籍、公职,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黄陂区政协原主席李胜桥长期任职武汉市政法系统,曾任黄陂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2016年11月在黄陂区政协主席任上退居退居二线,去年9月被查。今年3月的“双开”通报称,李胜桥利用其黄陂区政法委书记的职务便利,徇私舞弊,滥用职权,为罪犯假释违规提供帮助,严重损害法律权威和司法公信力,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涉嫌滥用职权罪;李胜桥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背离党的宗旨,滥用公权力,充当涉黑涉恶人员“保护伞”。
武汉市中院原院长王晨于去年5月被查。他长期任职法院系统,去年11月“双开”通报称,他违反国家法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司法诉讼活动中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或非法收受诉讼当事人财物,数额巨大;身为司法干部,本应忠实于宪法法律,严守法官职业道德,清正廉洁,公正司法,却知法犯法,利用司法权大肆敛财,严重触犯国家法律,涉嫌职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
湖北省纪委监委派驻省自然资源厅纪检监察组组长王保平于今年1月被查。王保平曾任职监狱系统,2015年由湖北省监狱管理局纪委书记调任省纪委派驻省国土资源厅纪检组组长。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与其他干部被查不同,当时湖北省纪委监委直接指出,为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坚决清理门户,防止“灯下黑”,湖北省纪委监委根据核查情况,决定对王保平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予以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此次通报显示,武汉市武昌区公安分局原局长皮兴胜涉及“7?24”涉赌“保护伞”专案。该案包括皮兴胜在内已立案查处公安政法干警26人,其中留置22人。
皮兴胜长期任职武汉市公安局黄陂区分局,后历任黄陂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副书记、武汉市公安局黄陂区分局局长,武汉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治安管理局)党委书记、支队长(局长),武昌区委常委、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区分局局长等职。
武汉市委原常委、武汉开发区工委原书记、汉南区委原书记胡洪春出生于1962年11月,他曾任武汉市黄陂区区长、区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2017年12月任武汉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去年12月兼任武汉开发区工委书记、汉南区委书记。今年3月被查。目前,官方尚未披露其具体案情。
在此次发布会上,湖北省纪委监委新闻发言人通报,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截至2019年4月30日,湖北省共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752件,其中涉及厅局级干部8人、县处级干部46人,先后对268名涉嫌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的公职人员采取留置措施。全省已处理936人,党纪政务处分598人,组织处理351人,移送司法机关184人。其中,立案查处“保护伞”问题 272件,处理176人,党纪政务处分163人,组织处理20人,移送司法机关122人。
今年1月至4月,全省共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209件,已处理 334人,党纪政务处分228人,组织处理111人,移送司法机关98人。
发言人称,在高压震慑和政策感召下,全省有66名涉黑涉恶公职人员主动投案。“我省打‘伞’惩腐工作得到中央纪委领导、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的充分肯定,省纪委监委被表彰为2018年度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
通报称,湖北省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每人包联市州,重点对中央督导组转办交办的76个问题线索开展2轮督导。成立重大案件督导组,由委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对上级重点督办和重点关注、省纪委监委督办的33个专案包案指导。强化责任追究,对有黑不打、有案不查、有“伞”不挖,长时间打不开工作局面,或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严肃问责,绝不手软。
目前,全省共问责相关人员434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69人,组织处理264人。
责任编辑:王亚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