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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西畴:结合办案剖析原因,做好案件办理"后半篇"文章

原标题:云南西畴:结合办案剖析原因,做好案件办理"后半篇"文章

正义网讯(记者巩宸宇)村民小组长原是社区矫正人员,缓刑考验期内仍“掌控”村内大小事务,并多次纠集其他刑满释放人员和部分村民形成恶势力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日前,经云南省西畴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该县法院撤销被告人陈代登缓刑判决,以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盗伐林木罪等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其余13名被告人分获一年零三个月至五年不等有期徒刑。

2018年2月10日,西畴县鸡街乡发生一起200余人参与的大规模聚众斗殴事件,造成王某等13人不同程度受伤。随着公安部门的深入调查,一个以社区矫正人员陈代登为首的恶势力团伙浮出水面。陈代登1996年曾因抢劫罪、流氓罪被判处无期徒刑,2008年假释,2017年又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缓刑考验期从2017年11月10日至2018年11月9日止。起初,服刑归来的陈代登帮村里做了一些实事,让群众相信了他的能力,并于2016年6月被群众推选为胡迭村第三村小组组长。可没多久,他却自封村长,并擅自组建“村领导班子”,不仅将村支书等人排挤在外,还将刑满释放人员张跃广等人吸纳进“班子”任小组长,自己则通过操纵各小组来控制村里的大小事务,村里群众则从一开始的信赖渐渐发展为对他的畏惧。

经查,2015年6月至2017年8月,陈代登等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将位于胡迭村大桥雕龙山的15宗土地使用权非法转让、倒卖给他人,共获利61万余元;2017年12月至2018年1月,陈代登等人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未经他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砍伐村民常某等8户人家的杉木756株,立木蓄积近33立方米;2016年10月至2018年2月,陈代登等人通过拉响村广播警报的方式多次纠集村民聚众闹事,甚至引发械斗,致多人受伤,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西畴县检察院第一时间派员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并在文山州检察院的指导下结合案件特点对该案进行调研,认为该案发生的深层次原因是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能力弱化和群众法律意识淡薄,州、县两级党委书记先后对调研报告进行了批示。西畴县党委政府结合该案查办情况迅速制定了《西畴县鸡街乡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提出7个大项26个子项工作举措,截至目前已对3家娱乐场所进行查封整顿,清理胡迭村各级政府补助资金45万余元,开展普法宣传700余人次。西畴县检察院结合陈代登等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获利的行为,向该县国土资源局发出检察建议,县国土资源局全部予以采纳并进行了书面回复。

记者手记

社矫人员缓刑考验期内仍能操控基层组织,甚至架空原有基层党组织,吸纳其他刑满释放人员“自立门户”,从事违法犯罪行为,令人触目惊心。基层组织的稳定事关党的执政根基,查办案件不是最终目的,通过办案净化社会风气、保证基层稳定才是我们所追求的深层目标。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已经进入关键时期,检察机关在办理案件的同时,更应该多结合办案广泛开展调研,深入分析案件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同时,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应当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形成敢于正视问题,敢于刮骨疗毒,敢于攻坚克难的良好局面,坚决打赢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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