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政务要闻加强公共场所控烟工作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
为控制和减少吸烟造成的危害,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提高公共场所的环境质量,4月29日,市卫生与健康委员会召开公共场所控烟工作推进会,安排部署任务。会议决定,要加大控烟宣传,通过常态化执法,增强经营单位的禁烟意识,提高公众禁烟的自觉性,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
市卫健部门要求,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和医疗卫生单位要站在讲政治和建设文明、健康、文化太原的高度,把禁烟、控烟工作纳入本地区、本单位的重要工作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落实,有力、有效推进全市公共场所禁烟、控烟工作。要结合《太原市公共场所控烟工作方案》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科学制定控烟工作方案,完善规章制度和管理机制,明确管理科室和人员,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各项控烟措施落实到位。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进一步强化对本辖区和所监管的经营性公共场所和医疗卫生机构禁烟、控烟工作落实情況的监督检查。
此外,从即日起,卫生监督所将各抽调两名固定监督人员,专门从事禁烟、控烟执法检查,其他监督人员结合日常监督,对所查单位开展禁烟、控烟监督检查工作。市卫生监督所将加强对县(市、区)禁烟、控烟执法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对控烟措施落实不力、行动迟缓、控烟效果不好的单位将责令其立即改正并通报批评;对在禁止吸烟区域内吸烟且拒不接受劝阻的个人,依法依规处理。
连日来,市卫生与健康委员会和各县(市、区)卫健部门围绕“两有三无”的工作要求(有禁烟标识、有人管理、场所无人吸烟、无烟具、无烟蒂),积极开展公共场所控烟工作监督检查。执法过程中,卫生监督机构出动人员近1000人次,检查宾馆、旅店、公共浴室、美容美发等各类公共场所1000余户。
检查中,大部分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管理规范,有控烟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有戒烟劝导员,设有醒目的禁烟标识。有个别场所发现有烟蒂,劝阻员未佩戴工作标识,室外吸烟区设置不规范等情况,监督员现场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改正。截至4月30日,全市共处罚在禁止吸烟公共场所吸烟的5起,共处罚金250元,其中小店区处罚3起,罚金150元;晋源区和尖草坪区处罚各一起,罚金100元。通过集中检查,有力地规范和净化了经营者和市民的卫生意识和文明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