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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全面开展农村中小银行股东股权排查整治工作

原标题:银保监会:全面开展农村中小银行股东股权排查整治工作

新京报快讯据银保监会网站消息,4月29日,银保监会发文称,为进一步夯实农村中小银行公司治理基础,规范股东股权管理,银保监会将2018年确定为农商行“强化公司治理年”,制定了《农合机构股东股权专项排查整治三年规划》,全面开展股东股权排查整治工作。截至目前,银保监会已督促排查的七成以上机构完成问题整改,对存在问题的农村中小银行实施行政处罚100余家次。据悉,银保监会部署了所有农合机构按照100%的比例开展自查,各银保监局自2018年-2020年,每年按照不低于30%、35%和35%的比例进行抽查。其中2018年重点抽查拟改制为农商行的机构、由高风险机构改制的农商行以及股东股权管理严重混乱的机构等三类机构。

全文如下:

全面开展股东股权排查整治工作

夯实农村中小银行公司治理基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的决策部署,2017年以来,银保监会全面深入开展银行业市场乱象整治工作,重点对公司治理、股东股权、影子银行和交叉金融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综合治理,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其中,股东股权问题是市场乱象整治的一个重点内容,也是影响农村中小银行健康发展的一个重要环节;合理透明的股权结构、规范良好的股东行为是农村中小银行公司治理的基础,也是机构稳健发展的保证。

为进一步夯实农村中小银行公司治理基础,规范股东股权管理,银保监会将2018年确定为农商行“强化公司治理年”,制定了《农合机构股东股权专项排查整治三年规划》,全面周密部署所有农合机构按照100%的比例开展自查,各银保监局自2018年-2020年,每年按照不低于30%、35%和35%的比例进行抽查;其中2018年重点抽查拟改制为农商行的机构、由高风险机构改制的农商行以及股东股权管理严重混乱的机构等三类机构。此次排查覆盖了全部农商行、农合行、农信社,目前机构已全面完成自查,监管部门已对868家、占比40%的农合机构进行了抽查,检查共涉及持股1%以上的股东2.8万个,股东关联人6.5万个,排查股份占农合机构全部股份的76%。排查过程中,银保监会推动机构立查立改、边查边改,已督促七成以上机构完成问题整改。同时,加大对排查发现严重问题的处罚力度,对涉及股东资质不合规、股权管理不到位、违规变更股权等问题的农村中小银行已实施行政处罚100余家次。

本次排查整治工作发现农村中小银行股东股权存在一些突出问题。部分机构关联交易控制不足,未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关联方授信余额未纳入全面授信管理,甚至通过不当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如某农商行向9户关联人发放2.46亿元贷款,利率明显低于该行平均水平。部分机构股权质押管理不规范,制度建设、流程管理和内控机制不健全。如排查发现225家机构办理股权质押未在股东名册或股权管理系统中记载质押信息。少数机构部分股东通过违规筹资、资质造假、委托代持等方式入股;少数股东集团突破入股机构家数限制形成“资金系”。如某公司通过关联公司入股19家农合机构,最高实际持股比例超过40%。少数机构股东通过隐性关联谋求控制主导经营,越权干预机构经营,服务自身利益;甚至指使机构向其发放贷款后拒不归还,恶意“掏空”机构,将其作为自身“提款机”。这些问题的发现和整改,对于下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防范化解风险,弥补制度短板具有很强的针对性。

下一步,银保监会将以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服务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目标,按年细化推进排查整治,重点抓好几方面工作。一是扎实抓好违规问题整改。建立排查问题的全面台账,逐项跟踪督促问题整改。二是从严处罚问责。对自查自改不到位,特别是性质恶劣、屡查屡犯的机构和个人,依法依规从严问责,从重处罚。三是抓紧弥补制度短板。根据实践发展需要,重点加大对股东的穿透式监管,细化完善农商行股东关联交易监管规制,分类有序推进农商行股权托管工作。四是坚持不懈提升农村中小银行公司治理能力,在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把探索建立适应小法人特点的公司治理机制作为重中之重,持之以恒地抓实抓细抓好,推动农村中小银行实现高质量发展。

编辑马浩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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