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以案说法:“乡土司法”模式的实践者——刘忠海
他,投身司法事业,扎根基层,二十年如一日,为民排忧解难。
他,就地调解,巡回开庭,普法宣传,忠诚履职,始终走在“司法为民”道路之上
成立“刘忠海法官流动工作室”,他用实际行动开创山区农村“乡土司法”服务新局面
今天的《以案说法》为您讲述湖北省“最美基层法官”——刘忠海。
1999年,科班毕业的刘忠海如愿进入大悟县人民法院。
并先后担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法官等工作,2003年4月,刘忠海被调到大悟县人民法院的派出法庭——宣化店法庭工作,如今已有十五年之久。
家住大悟县城区刘法官,每周一的上午,都会和同事一起驱车六十公里到宣化店法庭工作。由于车程较长,往返不便,为了不影响工作,刘法官周一到周四就住在宣化店镇,周五下班后,再返回大悟县城的家里休息。
一、释法说理就地调解
不久前,宣化店法庭受理了一起相邻纠纷案,为了全面了解案情,刘法官决定到纠纷现场——宣化店镇中心街进行实地考察。
原告刘女士与被告是邻居,也是单位同事,他们所住的房屋是原来老单位的职工房,属于单层的瓦房建筑,建设于上个世纪七十年代,且两家共用一堵墙。
2016年,被告要在自己原来的房屋地基上建房,房屋重建的过程中,对原告的房屋造成了损坏,导致好几处墙体开裂,个别墙体饰面出现脱落,有时下雨甚至会出现渗水的情况。
在了解案件详情之后,刘法官就地对本案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向原被告作了详细的解释说明。
通过刘法官及时地释法说理,原被告双方当即对自己的权利和义务都有了一个清晰的认识,原被告双方被刘法官真诚耐心的的疏导调解所打动,最终,在刘法官的主持下,被告一次性向原告支付赔偿款22000元,达成了调解协议,这一场持续了3年的邻里纠纷也终于圆满化解。
二、巡回开庭便民利民
“家门口的诉讼服务”是刘法官和同事们在基层法庭工作中所一直坚持的工作理念,因此“巡回法庭”也成为了宣化店人民法庭开展司法工作的常态。每年,刘法官都要审理110多起民商事案件,其中30%的案件都是通过巡回法庭的形式进行。
不久前,刘法官就受理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由于原告被撞伤,行动不便,于是刘法官和干警们决定到原告所在的宣化店镇大胜村进行开庭。
2017年8月28日傍晚,被告雷一国(化名)驾驶一辆摩托车沿着湖北108国道自北向南行驶,遇到原告占才秀自西向东横过马路,人和车在道路上相撞,造成原告右脚踝粉碎性骨折,占才秀被鉴定为十级残疾。
事故发生后,被告曾垫付了4万元的医药费,但对于后续的治疗以及康复费用,却迟迟没有支付,双方最终对簿公堂。根据案件详情,主审法官刘忠海就案件责任划分,作出了自己的判断。
此次机动车交通事故案,原被告双方对法庭认定的责任划分没有异议。原告同意调解,且提出再要被告赔偿6万元,但被告却不同意原告的这一调解方案,并认为之所以产生这么高额的医药费,跟原告的错误的就医选择有很大关系,第一轮调解陷入僵局。
第一轮调解——失败
第一轮调解虽然没有成功,但在刘忠海看来,双方都流露出了调解的意愿,只是赔偿数额上还需要进一步协商。
紧接着,刘法官主持了第二轮调解,并提出了一个调解方案:被告赔偿原告5万元,供双方斟酌。
第二轮调解——成功
最终在刘法官的极力劝导下,原被告双方各退一步,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在垫付了4万元医药费的基础上,再向原告支付给原告5万赔偿款,双方最终握手言和。
三、开创“刘忠海法官流动工作室”
周四上午,刘法官要和同事们一起,去四十多公里外的燕山村,在燕山村的“刘忠海法官流动工作室”,刘法官将开庭审理一起离婚诉讼案件。
2017年3月,为了方便偏远地区或者出行不便的村民参与诉讼,大悟县人民法院宣化店人民法庭在燕山村的村民文化服务中心,设立了以刘忠海法官名字命名的法官流动工作室。为燕山村附近上万居民提供法律咨询,组织调解、普法宣传、就近开庭等服务。
自“刘忠海法官流动工作室”成立三年以来,刘法官到燕山村来了一百五十多次,其中,开庭诉讼、就地调解60余次,普法宣传30余次,为村民们答疑解惑60余次。村民们也在耳濡目染中,化解了很多心结,提高了法律意识。
“刘忠海法官流动工作室”的显著效果,也开创了山区农村基层法律诉讼服务新模式,让“乡土司法”真正走进农家,温暖民心,真正助力社会和谐稳定和新农村的发展建设。
四、普法宣传传播法治理念
作为宣化法庭的唯一一名员额法官,刘忠海责任重大,除了完成日常的审判工作之外,普法宣传,也是刘法官开展司法工作的一个侧重点。
进学校,进社区,派发普法宣传单等等,每年宣化法庭都会开展几十次普法工作。今天上午,刘法官就来到了宣化店镇的河西村委会,准备就村民关心的一些问题,进行交流讨论。
交流中,刘法官就村民们关心的民间借贷、婚姻家事、单位房改房等问题作了详细解答,不仅帮助村民走出了认知误区,还教给他们很多运用法律武器保障自己切身利益的方式方法。
走出法庭大院,走到人民群众身边,刘忠海法官在多年的基层法庭工作中,始终秉承着“乡土司法”的核心宗旨,时刻走在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道路之上,他的努力和付出,也让人民群众看在眼里,感激在心里。他的坚持和努力也得到了党和人民的肯定和赞扬,“办案能手”“全省优秀法官”“最美基层法官”就是对他的最好诠释。
作为基层法官,刘忠海始终把“乡土司法”服务模式实践在基层,夯实在基层,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他的脚步踏遍了辖区的每一个村落,将公平正义的法治理念,输送到每一位人民群众的心中。
“追踪典型案例,感受法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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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与
湖北广播电视台
联合主办的法制栏目——《以案说法》
首播:4月26日 19点35分
重播:4月27日 12点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