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人大启动垃圾分类专项监督:将公布16个区、215个街镇垃圾分类考核评分及排名
摘要:今年6月底、12月底,将在本市主要媒体公示16个区、215个街镇(管委会)推进垃圾分类工作考核评分及排名。
现在距离《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施行仅有72天,今天(18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专项监督启动会举行。记者了解到,专项监督调研报告预计10月中旬前形成,提交今年11月举行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市绿化市容局局长邓建平表示,将全力以赴做好分类体系建设及《条例》施行保障,稳步开展达标、示范区及街镇创建,力争2019年底全市70%以上居住区实现分类达标。今年6月底、12月底,将在本市主要媒体公示16个区、215个街镇(管委会)推进垃圾分类工作考核评分及排名。
“目前,分类收运体系日趋完善。”邓建平说,目前完成全市居住区分类投放点改造约1万个,配置及涂装湿垃圾车781辆、干垃圾车3002辆、有害垃圾车28辆以及可回收物回收车21辆。全面完成41座中转站分类改造,配置50只分类标识集装箱。可回收物回收体系已初步形成。截至3月底,已建成可回收物服务点3962个、中转站99个、集散场6个,实现可回收物分类量2400吨/日(全年平均指标量3299吨/日)。
末端处置目前处于什么水平?邓建平表示,处置设施建设初见成效。全市干垃圾焚烧处置能力达到1.93万吨/日,湿垃圾资源利用能力达到5050吨/日。基本建成一批处置设施。干垃圾处置设施方面,老港综合二期填埋场已建成投产,老港二期焚烧项目已调试温度(烘煮炉),计划6月投产;湿垃圾资源利用设施方面,基本建成闵行二期、松江、浦东二期3个项目。同时,开工建设一批设施。6个项目抓紧建设施工,包括4个干垃圾处置设施、2个湿垃圾资源利用设施。
《条例》制度配套正稳步推进。市政府《实施意见》明确了组织领导、基层建设、法规配套、源头减量等12个方面、49项工作任务,包括18项配套文件。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配置规范、分类目录及投放要求及可回收物回收体系规划实施方案等3项文件已向社会公布;生活垃圾社会监督员制度、单位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等4项配套文件已审核报批;生活垃圾总量控制制度、“不分类、不收运”操作细则等6项配套文件已征求意见;快递业绿色包装标准、旅馆业一次性用品限制使用目录等5项配套文件制订工作均已启动。
邓建平表示,将确保《实施意见》其余15项配套制度按期颁布。湿垃圾就地处理设施配置标准、“不分类、不收运”操作细则等10项配套制度于5月底发布;旅馆、餐饮行业一次性用品目录等5项配套制度于6月底发布,并加强重点配套制度宣传解读。针对旅馆、餐饮行业限制使用一次性用品目录、“不分类、不收运”操作细则等文件,广泛开展宣传解读。同时,修改生活垃圾管理相关政府规章。
据悉,本次市人大专项监督调研重点重点聚焦以六个方面:一是各类主体围绕《条例》实施和生活垃圾分类有效推进所开展的宣传教育和社会动员的情况;二是生活垃圾全程分类硬件设施建设情况,特别是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全过程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情况;三是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机构带头开展垃圾分类的情况;四是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区、街镇属地政府依照《条例》规定履行职责的情况;五是与《条例》实施相配套的规划、细则、标准、政策、机制等制定情况;六是市政府确定的2019年相关指标完成情况。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贵玉表示,发挥市区人大联动的优势,委托16个区人大常委会同步开展监督调研,采取明察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条例》实施和生活垃圾全程分类推进情况开展联动调研,做细做实监督调研,形成全市工作的整体推动。同时,聚焦长宁、闵行、崇明三个不同类型的区开展重点监督;同时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市人大和区人大携手发动市、区、乡镇三级人大代表共同参与,共同推动法规制度落地实施。
栏目主编:张骏文字编辑:王海燕题图来源:IC photo图片编辑:朱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