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才出校门便进牢门”是急功近利成功学惹的祸
熊丙奇
毕业季后,一大批大学毕业生通过就业或创业实现了身份转变,而能力匹配、环境适应、心理承受等方面却大多处于一个“断奶期”,有些人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仅2018年以来,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共提起公诉42件,有79人涉该类案件。据统计,这些被告人均为学历在大学专科以上、年龄在20—29岁之间、工作不足5年的青年。他们本应立足岗位有所发展,但“才出校门便进牢门”,涉及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生产销售假药罪等27种罪名。
“才出校门便进牢门”,无论对个体、家庭还是社会都是悲剧。这类问题高发,与当事人法律意识缺乏,不遵纪守法有关,但更折射出有的年轻大学毕业生急于成功,信奉“成功学”,以至于为获得成功不择手段,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因此,要治理“才出校门便进牢门”现象,需要教育、引导学生形成健康的“成才观”、“成功观”。
多年前,媒体就曾报道,针对大学毕业生的“灰色技能”培训、成功学培训十分流行,受到学生追捧。这些培训大多以“一夜致富”吸引大学生,而受训大学生也坚信只要掌握“灰色技能”,学会“厚黑”,就能快速成功。这些大学生走向社会之后,要么会成为受害群体,被一些宣称一夜暴富的就业机会,如传销所骗;要么采取造假、诈骗、侵犯他人权利的手段,获取非法利益,而且,他们不认为这有什么问题,还以为自己发现了“商机”。
合法就业、合法创业,是大学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基础,但是,有一些大学毕业生在选择创业项目时,只考虑来钱快,而不管经营这一项目是否合法。比如,有大学毕业生甚至博士毕业生,选择给家庭提供地下择校服务,给学生提供逃课服务、考试作弊服务、论文代写服务作为创业项目,而有组织考试作弊毫无疑问属于犯罪,这已经入刑,提供逃课服务(开发逃课神器)、论文代写服务,这属于在灰色地带创业。
此外,我国有一些地方,为鼓励大学毕业生创业,还出台大学毕业生创业轻微违法免于处罚的“优惠政策”,政策本意是好的,允许大学生犯错,但是,却被一些学生理解为可以不顾法律约束。还有大学生深受“企业家原罪”影响,觉得“马无夜草不肥,人无横财不富”,规规矩矩创业赚不了钱。
因此,要让大学毕业生走向社会后能健康成长,不掉入“非法陷阱”,需要在校期间给他们积极、完整的生涯规划教育、指导。生涯规划教育、指导,不是成功学,也非励志教育,是让学生正确认识自我,了解环境,确定适合自己的发展目标,一步步实现自己的目标。积极、完整的生涯规划教育,可培养学生四方面的能力:识别能力(收集、分析外部信息的能力,判断合法非法是最基本的识别能力),认知能力(正确认识自我个性、兴趣、能力的能力),决策能力(结合环境和个人情况,确定适合自己的发展目标的能力),执行能力(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完成计划的能力)。这四方面能力,是每个学生走向社会,成为合格的社会人所需要的基本能力。
“才出校门便进牢门”,给大学毕业生就业、创业提供了诸多反面案例,需要大学推进积极、完整的学生生涯规划教育,引导学生踏踏实实追求成功。
责任编辑:余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