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滁州:73份监察建议书发挥大作用
2018年3月,滁州市监察委员会就凤阳县林业局在宁洛合徐高速连接线(S95)东段森林长廊绿化工程招标工作中存在违规行为,向凤阳县人民政府发出全市第一份监察建议书。2个月后,相关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均受到处理,并废止了一份与省政府规章相冲突的文件。
一年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放大监督功效,推动主体责任再落实,共发出73份监察建议书,小切口发挥了大作用。来安县监委综合考虑监督情况、调查结果、单位实际、行业特点等,开列问题清单、提出整改建议,督促完善制度10项,推动解决问题18个。全椒县监委坚持问题导向,找准制度管理漏洞、聚焦职责职能、查找政治偏差,量体裁衣向相关单位发放监察建议书,促进责任单位避免、纠正或撤销违法行为。南谯区监委则根据监督调查中发现的执行政策有偏差问题,对该区教体局就规范职称评审推荐工作发出监察建议书,责令其对照上级文件摸排申报人员资质、完善相关制度,规范了高级职称评选推荐申报工作。
“提出建议力求精准,落实建议不打折扣。”该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今后将更加注重结合巡视整改、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从日常各类监督、审查调查中发现、梳理突出问题,确保建议精准化。同时,加强对建议书办理情况全程跟踪监督,明确回复时间等,避免监察建议书一发了之,以及被建议单位打折扣整改、虚假整改等现象发生。(滁州市纪委监委)